得罪了方丈,還想走?在宋代,千萬不要得罪方丈

翻開一部《水滸傳》,不外乎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的快意人生。在看客的眼中,似乎水泊梁山有數不盡的金銀財寶,上得梁山便可以從今往後不再餓肚皮,以至於宋江上山入夥之後,梁山泊從“五七百人”,不出一二年,便增長為“六七千兄弟”。

一個山寨,幾千張嘴巴等著吃飯,因此僅憑攔路搶劫、打家劫舍是養活不了這麼多人的。怎麼辦?有辦法,只需打上幾場大仗,山寨便吃喝不愁。為此,宋江打下了覬覦很久的祝家莊,得了“三五年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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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漢要吃飯,要拿命去拼,然而在《水滸傳》,還有一個好去處,賺得盆滿缽滿的同時,不但不用拿命去拼,還能輕輕鬆鬆供養萬八千人。這個好去處,便是佛寺。

若細讀水滸傳,實則作者有褒道貶佛的嫌疑,開頭邊說了一通道教的好處,還說宋太祖趙匡胤是上界霹靂大仙下凡間,而宋仁宗則是上街赤腳大仙下降,身為道士的公孫勝在梁山泊的座次上名列第四,而身為和尚的魯智深卻排名十三。並且,施耐庵還塑造了一個品行不端的和尚裴如海,身為三寶弟子不去禮佛,反倒勾搭病關索的妻子潘巧雲,最終落了個慘死的下場。

實則施耐庵寫得也並非完全沒有道理,縱觀歷史檔案,到了北宋年間,佛教在發展上已經走樣了,真正做到了家大業大買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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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書中所寫,魯智深出家的五臺山文殊院與後來他擔任菜頭的東京大相國寺,兩者都是規模巨大的,方丈的身份除了是寺院的大當家之外,還兼任大地主、大股東的身份。

書中有言,魯智深打死鎮關西,逃至代州雁門縣,偏巧又遇上了金老二和金翠蓮這對父女。這時的金翠蓮再次把自己典當給了當地的一個姓趙的員外。

有人或許要問,怎麼會用“典當”二字?

沒錯,事實上金翠蓮就是典當了自己。起先跟著鎮關西時,她也是典賣身子,並且跟鎮關西的關係很好,並非鎮關西強搶民女,她一心想跟鎮關西生活,但鎮關西的大老婆不答應,不但將她趕走,還要她償還典身的銀子,這才引出了拳打鎮關西的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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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典當自己,遇到了好買家。雖說是個不能進大宅的外宅夫人,趙員外倒也十分疼愛呵護她。為了報答恩公,趙員外於是建議魯達出家為僧,有了出家人這塊金字招牌傍身,官府輕易不敢觸碰。

趙員外說得清楚:“此間有座山,山上有座廟,廟裡有個老和尚,不會講故事。”這是玩笑,趙員外的原話是:“山上有一個文殊院,寺裡有五七百個僧人,為頭的智真張老,是我弟兄。”他說自己跟老方丈是“弟兄”,說明兩人的關係很鐵,他還說自己早早地買下一道五花度牒,有此度牒在手,管保衣食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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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道五花度牒還真是油滋滋的五花肉,在《宋史》曾有一段記載,大致是說在宋代有錢有勢的人家,會買度牒送人,讓別人去寺院出家,藉以獲得修行所得到功德福報。代替出家之人在寺院中的一切費用,全部由買下度牒的人擔負。這是一筆很高的費用,大約一年需要支付給寺院千餘兩銀子。而憑藉這張度牒,走到任何地方,都可以免費吃喝,可見這東西在當時是個萬金油。

僅僅一個文殊院,便可以輕輕鬆鬆養五七百人,若是大一些的寺院,養個千餘人,也是輕輕鬆鬆的事情。事實上,在文殊院中的人並非如趙員外所說只有五七百人,魯智深遇到賣酒人時,賣酒人說寺裡除了僧人,還有幾百號打雜的人員,加在一起,足有九百多人。換言之,文殊院不但要供養弟子們的吃喝,還要發工資給那些打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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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文殊院花錢如此輕鬆?書中說了,寺廟附近做生意的,全都畏懼文殊院三分。為何要畏懼一家寺院?原因很簡單,得罪了方丈,你還想做買賣?

不管是固定商鋪,還是流動商販,所佔用的地盤全都歸於文殊院。因此,需要支付一筆租金,才可以做買賣。這僅是其一,文殊院兼帶貸款和房地產出租的業務,你沒有錢做買賣,來文殊院來借就是了,雙方講好利息,簽字畫押,這樣你就有做買賣的本金。若是沒有店鋪,沒關係,文殊院有大把大把的不動產在手,租給你一家,只要你支付得起租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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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以這些業務,文殊院每年所得金銀無數,說他家大業大買賣大,一點都不會錯吧。

但是,不管你做什麼生意,千萬不能得罪一個人,那就是方丈。捱了魯智深一頓揍的賣酒漢子說得清楚,若不聽方丈的話,惹方丈生氣,後果是很嚴重的。不但要追回本金,還要趕出本地,不准許再幹買賣。倘敢到寺中攪鬧,那許多弟子也不是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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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裡,我不禁想起星爺電影《食神》中的一句話“得罪了方丈,還想走!”

若將這句話放入《水滸傳》中,一眾弟子便可高聲喊喝:“得罪了方丈,還想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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