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通報五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

近期,睢陽區紀委監委查處並通報了五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

一、李口鎮李帽頭村委會委員袁志江優親厚友違規為親屬辦理低保等問題。2007年7月,袁志江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為不符合低保條件的父親袁某和母親溫某辦理低保,且母親2010年7月23日病故後,袁志江還領取低保金至2011年10月1日,共領取低保資金6155元,用於個人和家庭日常支出;2011年6月,袁志江利用職務之便,為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妻子苗某辦理低保,後怕上級有關部門發現,於2011年10月1日取消,共領取三個月(2011年7至9月)農村低保資金195元,用於個人和家庭日常支出;袁志江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4月20日,經中共睢陽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袁志江開除黨籍處分。

二、婁店鄉李樓村黨支部書記陳杰優親厚友違規為親屬辦理低保問題。2014年,陳杰在明知其哥哥陳某家庭情況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情況下,為其辦理低保待遇,致使陳某自2014年第三季度至2016年第三季度享受低保待遇,共領取低保金2310元;2016年2月,陳杰未及時上報其父親死亡信息,導致多領取兩個季度低保金,共計735元。2020年4月20日,經中共睢陽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臨河店鄉孟莊村黨支部書記史存體為群眾辦理低保收受禮品等問題。2017年3月,史存體在為村民孟某辦理低保時,收受芙蓉王煙兩盒。史存體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4月20日,經中共睢陽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史存體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宋集鎮陳各村黨支部書記蘇計劃、陳各村支部委員馬金龍違規申報低保等問題2011年底至2016年底,馬金龍利用職務之便,隱瞞其擔任陳各村村委會委員的身份,為自己申報低保謀取私利,套取低保補助5100元。蘇計劃作為陳各村黨支部書記,未正確履行審核職責,對此事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蘇計劃、馬金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4月20日,經中共睢陽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蘇計劃、馬金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五、勒馬鄉南街村委會委員陳欽領對本村低保工作管理不善等問題。陳欽領任勒馬鄉南街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未正確履行職責,本村低保人員底數不清,管理混亂,不能夠及時準確把相關情況向鄉民政部門反映,致使本村兩村民未按規定及時取消低保待遇,給國家造成損失共計7275元;陳欽領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4月20日,經中共睢陽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欽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反映了一些基層黨員幹部責任心不強,紀法意識淡薄,有的優親厚友為親屬違規辦理低保、有的對低保審核、管理不善,有的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為自己申報低保,有的在落實扶貧政策中收受禮品禮金,這些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必須堅決予以懲治。今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上述通報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訓,切實增強紀律意識和法律觀念,不該伸手莫伸手、不該張口莫張口,同時要在工作中堅決避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切實履職盡責,不折不扣推進脫貧攻堅各項工作要求落實落地。區紀委將繼續一以貫之地抓好扶貧領域監督問責,把整治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放在突出位置,深入開展紀檢監察干部大走訪,嚴查“四個不摘”政策落實情況和脫貧攻堅工作中數字脫貧、虛假脫貧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對發現的不擔當、不作為,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鬆勁懈怠等問題進行嚴肅追責問責,為我區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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