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公司連續放假,又不給工資,也不給明面通知怎麼辦?

我媳婦是大佬


不發工資是不對的,疫情期間公司運營有困難是正常的,工資可以少發,但不能不發,最低生活保障還是要有。實在不行就去勞動仲裁。


尚小仙的賊船



語過添亂


怎麼怎麼辦,你媳婦不是大佬麼。工資算什麼。疫情期間公司不發工資,員工應該打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的舉報電話,也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勞動保障部門的電話可以通過撥打12333來進行查詢。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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