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辛辛苦苦打拼一輩子
攢錢買房還貸款
為的就是讓自己和子女們
能過上幸福的生活
更是希望以後孩子們能少吃點苦
但是最近關於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的話題
再次被推到風口浪尖上
引發了很多人的討論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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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獨生子女真的無法100%
繼承已經故去父母的房子嗎?
02 繼承父母的房子,需要交多少錢?
03 父母贈與、直接繼承、
把房子賣了變現哪個方式更合適?
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佈的
《關於個人取得有關收入
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中
給出了答案:
房產過戶給近親屬
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下面小編就來詳細分析一下
不同情況下哪種手續最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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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想要把房產全部
留給子女,該怎麼做?
其實父母在世時
可通過 立遺囑
指定由兒女繼承房產
父母還可以辦理贈予公證
將房產贈予給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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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年人
認為立遺囑是“觸黴頭”
等到重病在床意識不清時
已不能立遺囑了
隨著觀念轉變和突發情況多變
立遺囑者中已出現很多年輕人的身影
專家建議
這四類人今早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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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為職業風險比較高的人
◆財產較多的人
◆家庭關係比較複雜的人,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老年人,因為遺囑必須在意識清楚、精神狀況良好的情況下才能訂立
這樣立遺囑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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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口頭遺囑是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的選擇,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之前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誰不能當見證人
根據法律規定,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這幾種人,不能擔任遺囑見證人。
多份遺囑怎麼辦
如果一個人所立的遺囑有數份,其中有一份為公證遺囑,就應按照公證遺囑來執行遺產的繼承。沒有公證遺囑,所立數份遺囑中內容又相牴觸的,以時間在最後的遺囑為準。
這樣的規定也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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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房產繼承
前段時間搶紅包要繳稅
也曾引起軒然大波
在這裡小編也給大家普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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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關於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規定,網絡紅包納入禮品範圍,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20%個人所得稅。
不過,並非所有在網上搶的紅包都需要繳稅。此次調整僅限於企業向個人發放的帶有中獎性質的網絡紅包,並不包括親戚朋友之間互相贈送的網絡紅包。
根據公告,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和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企業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禮品除外。
你是獨生子女嗎?
這個規定對你有什麼影響嗎?
內容來源:成都圈子、廣州本地寶、北京本地寶、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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