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律師遇上的奇葩離婚案4

那些年律師遇上的奇葩離婚案4同事辦的

男方起訴離婚,我們這邊是女方的代理人。到了開庭的那一天,9點開庭,9點10分了還沒見男方來,法官打電話給男方,結果男方說“這麼多年,每次約會她都遲到,今天離婚了,我不忍了,我也要遲到一次讓她等!”。然後法官告訴他如果在開庭時間半小時內不到的,視為撤訴,那個男的才急了....原來他還躺在床上沒起床........

寫一個前幾天遇到的事情。

我們有個案子因為被告已經關在監獄裡了,因此需要去監獄裡開庭。在開庭的會客室邊上有一個人四川的法官帶著一個女人來監獄裡做離婚調解,男方是這個監獄的犯人。我聽到了這樣一段對話....

男:“我知道我這個樣子你很難過下去,你要離婚我同意的,但是我有幾個要求。”

法官:“你說說看。”

男:“我們的孩子還小,我希望她不要馬上再婚,免得後爹對他們不好,如果後爹不喜歡孩子就把孩子送到我爹媽那裡去,他們會養的。”

女:“不會的!不會的!我還沒有想找男人,我會好好帶孩子的”

然後開始分割財產,男方什麼都沒要,只要了一間房。

到最後準備籤協議書的時候,男方突然說“我還有個要求,孩子不能改姓,你答應我我才籤”結果話音還沒落呢,女的脫口而出:“你放心,他也姓李,不用改姓”

法官和邊上的管帶“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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