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26日訊(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蔡淑嬌 賴翠蘭 )4月26日, 公安局治安大隊依法對一家未按規定辦理住宿登記的賓館前臺工作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據介紹,4月22日上午,南靖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到南靖縣龍山鎮某賓館檢查時,發現該賓館員工黃某未按規定錄入旅客信息,民警隨後將黃某傳喚到公安機關調查。
經訊問,違法嫌疑人黃某如實陳述了當晚未按規定如實登記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的違法事實,經民警教育,黃某保證今後一定按規定如實登記。目前,違法行為人黃某已被南靖縣公安局處予行政罰款。
警方提醒:賓館、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按照實名登記,應做到“一人一證”,登記時應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做到人證統一。對不按規定執行的,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