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海南油價“不降反升”?省交通運輸廳迴應上調原因

海口網5月3日消息(通訊員潘彤彤 記者傅巍)針對近日有媒體質疑海南上調油價不合理問題,5月3日,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對此做出回應:油價上調是因恢復因疫情暫停的通行附加費,與國際油價變化無關。

據瞭解,海南省交通運輸廳近日發出通知,海南省決定自5月6日零時起恢復徵收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由於海南實行“一腳油門踩到底”政策,不設卡收費,而是通過汽油通行附加費形式徵收,所以海南省汽油零售企業汽油銷售價格每升上調1.05元。但通知發出後,有部分群眾對海南通行附加費徵收政策不太瞭解,認為當前國際油價暴跌,為何海南油價“不降反升”?對此,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人3日專門就此問題接受採訪,做出解釋說明。

該負責人表示,海南車輛通行附加費徵收方式有別於其它省份,早在1994年,海南就在全國率先實行了公路規費徵收模式改革,將“公路養路費、過橋費、過路費和公路運輸管理費”即四費合一為燃油附加費並統一在燃油銷售環節價外徵收。如今,海南仍是能夠實現“一腳油門踩到底”的省份。

據介紹,2011年1月,《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徵收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規定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屬於政府性基金,全額上繳省財政,實行財政預算管理,全部用於海南省的公路建設。該負責人表示,由於海南省不設卡收費,所以依據《條例》,按照購買的汽油的數量和徵收標準價外徵收汽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目前海南省的汽油通行附加費徵收標準為1.05元/升。

為解決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社會經濟困難,國家交通運輸部曾於2020年2月下發《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收收費公路車輛通行附加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通知》要求,海南省政府決定從2020年2月17日零時起,免徵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相應地將當時油價每升下調了1.05元。而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好轉,國家交通運輸部已於4月28日下發《關於恢復收費公路收費的通知》,要求全國各地恢復公路收費。

為貫徹落實好關於恢復徵收車輛通行附加費的政策要求,結合《條例》,經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徵求省財政、發改(物價)部門同意,並報海南省政府同意,海南省決定自5月6日零時起恢復徵收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海南省此次提高油價1.05元/升,是按照要求恢復徵收此前因疫情影響暫停的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與國際油價變動無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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