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頭條發送朗讀名家著作的視頻或音頻,是否涉及版權問題?

雲端信步


著作版權有一個規定和期限的,作者在世以及去世後五十年內,都是享有版權收益的,你想用這本書的話,就必須跟作者溝通,支付一定的版權費用,徵得作者同意才行。如果這本書的作者已經去世,並且過了五十年了,這就已經是公共版權了,理論上誰都可以用的。例如說《唐詩三百首》,你隨便朗讀,沒人追責的,早已經是人類共有的文化財產,當然包括你。林語堂先生的《蘇東坡傳》,按理論說,還在版權保護中。林語堂先生1976年3月份去世的,今年是2020年,還不夠五十年。所以,這本書的版權極有可能在林先生的子孫後代手裡。你如果錄製音頻,極有可能侵權。


拾級而上的木木


不涉及


蘇家老大蘇然學長互


你查查看,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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