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我不服從領導安排為由,口頭辭退我,並拒絕辦理離職證明,這種情況下能要求雙倍賠償嗎?有何依據?

刻意的假裝


如果公司辭退你的原因只是”不服從領導安排“,那麼通常來說申請勞動仲裁獲得賠償的可能性非常大。

但是你申請勞動仲裁的前提是要有公司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只是口頭辭退,拒絕辦理離職證明是不可以的。

如果是你所說的這種情況,你的做法只能是繼續上班,當然這個過程不可能是一帆風順的。公司肯定會給你設置各種障礙,俗稱就是”穿小鞋“。你要儘可能的收集一些證據,用於以後勞動仲裁。

這個過程是公司和個人的雙輸,如果可以,雙方坐下來談談,各有妥協,達成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離職賠償協議是最好的。


航翔361


首先,企業的這種做法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有以下幾條:

1、企業口頭提出是無效的,勞動合同法規定,辭退以書面形式為準。

2、企業以各種理由不給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是違法的,包括離職證明、保險退檔等。

3、企業辭退員工的理由要有憑有據,且是員工簽字確認的,否則是違法的。

綜上所述,你可以要求企業支付辭退經濟補償。

解釋:雙倍工資是企業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企業要支付雙倍工資。如果只是違法解除合同,企業支付的是經濟補償金,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


晴貴妃


你好,我是道之成老孫。聽你的陳述個人建議,如果公司沒有書面讓你辭職,你就按時上下班,做以前的工作。如果不讓做,就和領導聊聊,問到沒有工作安排的原因和理由,如果還商量不了,就去人事部門告知目前情況,請人事部門協調處理(換部門或調崗),如實告知部門意見。千萬不可別人口頭讓你辭職,你就不來,將來論一個曠工,拿不到賠償,可能給你將來的工作背調造成影響。原則上無論和那個部門,個人都商量的談,以獲得最大的賠償和最小的個人影響。注意,做好書面記錄和資料交接,必要時做好談話記錄或錄音,以備未來有人顛倒黑白。

無論是自己原因還是公司原因造成個人離職,都從容離開,沒必要大動干戈。如果有賠償的實施也雙方商議進行,好合好散。如果公司不講理必要時可以走勞動仲裁或法院起訴。

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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