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街中心法庭成功調解勞務糾紛

近日,羅平縣人民法院馬街中心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提供勞務受害責任糾紛案件。為了保障原告梁某某的合法權益早日實現,經委託羅平法院特邀調解員及時調解,最終促使各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有效化解了各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

馬街中心法庭成功調解勞務糾紛

被告黃某承包被告王某家的房屋建設,被告黃某知悉原告梁某雖患三級精神殘疾,仍僱傭原告梁某等人為其務工。

2019年10月13日,原告梁某在為其提供勞務的過程中,不慎被堆放的水泥倒塌後壓傷左小腿。原告梁某受傷後,開支醫療費24896.69元。原告梁某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訴至馬街法庭要求被告黃某、王某共同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後期治療費等經濟損失82206.69元

馬街法庭受理該案後,得知原告梁某要拆除腿上的鋼板,急需後期的治療費用,即快速委託特邀調解員對該案進行調解,以解原告梁某的燃眉之急。

2020年4月15日9時至12時,在特邀調解員耐心地明之以法、析之以理、動之以情、比之以心的調解下,原告梁某的法定代理人張某(系原告梁某之母)與被告黃某、王某達成調解協議。

至此,在羅平法院特邀調解員幫助下,該案得以高效、圓滿地結案。

馬街中心法庭成功調解勞務糾紛

馬街中心法庭成功調解勞務糾紛

羅平法院結合工作實際和轄區特點,不斷創新工作舉措,大力推行特邀調解員參與委託委派調解工作制度,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再昇華、再完善,此舉不僅減輕了當事人訴累,還為有效、快速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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