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到極致,也就對了!

畢加索筆下的人物怪模怪樣,以至於有模特傷心地問他:“我不是長得這麼奇怪吧?”畢加索回答她:“這就是你。”很多畫家的人物像可以與照相機媲美,但是畢加索顯然不屑於畫對樣子。

設計師大衛·霍瓦斯開發了售價30美元的醜娃娃(Ugly Dolls),肢體扭曲,有的長了三隻眼,有的一隻眼,明顯是長殘了。反而成為流行文化的符號,在美國賣得很火。

甲殼蟲“想想小的好處”,瞬間抓住了無數人的心。

可口可樂推出的新可樂配方遭遇市場抵制,草草收場,但是卻激發了公眾關於可口可樂才是正宗可樂的記憶。可以說,沒有新可樂的失敗,就沒有可口可樂之後的成功。

很多時候,我們都努力想要做對。於是,我們不停地開會,向更多人徵求意見,學習領先者的成功模式,戰戰兢兢,瞻前顧後,生怕會做錯。結果,我們推出去的產品也好,傳播概念也好,挑不出什麼刺眼的不好,卻也引不起格外的關注,因為集合眾人意見的產物往往意味著平庸無奇,於是理所當然地被眾人漠視。

這樣的例子太多了。你我經歷的企業,多數情況下每天都在發生。

年年被罵的春晚,其實是國內能找到的最優質團隊精心打造的。之所以觀眾不買賬,恰恰是因為導演組糅雜了太多方面的意見,顧全太多的緣故。無論從藝術性、娛樂性還是政治意義,春晚都要求做對,但是什麼都對,本身就是錯誤。即使是娛樂大師馮小剛,也改變不了註定被罵的事實。

所以說,本沒有絕對的對錯。眾人覺得對的,往往就是錯的。

相反,錯到極致,也就對了!

錯到極致,也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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