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城鎮居民,老婆農村村民,可以買宅基地嗎?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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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城鎮居民,老婆農村村民,可以買宅基地嗎?合法嗎?

關於這個問題,宅基地是不可以單獨買賣的。宅基地屬於本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所有權歸村農民集體所有,本村村民可以無償取得,獲得使用權,具有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

只有符合申請條件農戶的才可以申請獲得宅基地使用權。所以說,宅基地不可以買賣,擅自買賣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第五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以上法條,已經明確了宅基地所有權禁止買賣,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買賣。

但宅基地有其剛開始提到的特殊性,只有具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才可以無償取得。

所以,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買賣,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房屋和宅基地一起可以進行買賣,獲得宅基地使用權。

綜上,宅基地買賣不符合法律規定,擅自進行宅基地買賣,屬於無效的買賣,還無法辦理確權登記。如果,進行私自買賣被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發現後將依法進行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最後,雖然,你老婆是農村村民,能否申請宅基地還需要看你老婆是不是與你岳父岳母進行分戶;是否遷入到你的戶口薄上,假設,你老婆單獨一個戶口薄,想申請宅基地還需要進行村小組會議討論,與會人員三分之二同意後,在本小組範圍內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才可以申請。

但是,還有一個需要考慮就是假設的你老婆自己一個戶口薄,是否符合你老婆所在村集體的分戶條件,如果不符合,也無法申請。

以上回答,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不當之處,歡迎評論!批評指正。





帝逢春


你是城鎮居民,農村的宅基地與你就沒有一點關係了,你也就不用惦記了,而你老婆卻不同,因為你老婆是農村村民,就是說你老婆的戶口是農業戶口,雖然你老婆是農業戶口,但是,你老婆也是不可以在農村買宅基地的,因為買賣宅基地都是違法的,如果你老婆是農業戶口,而且她有自己獨立的戶口本,她可以在他的戶口所在地,申請她的一戶一宅宅基地的,如果她符合在當地申請一戶一宅宅基地的條件,她也就可以申請到屬於她名下的宅基地的,那麼你們就可以在你老婆申請的一戶一宅宅基地上蓋房子了!



如果你老婆申請一戶一宅宅基地沒被批准的話,那你老婆也不可以購買宅基地的,沒有宅基地就不可以蓋房子的,而且也不可以購買別人家房屋的,因為既使你老婆購買了別人家的房屋,宅基地是不可以購買的,宅基地的使用許可證也是別人家的,所以,也就不能變更房屋產權的,再說了,你是城鎮居民,你一定是在城鎮有工作的,你在城鎮有工作,你也應該在城鎮有住房的,你總不能讓你老婆在農村買宅基地回到農村住,而你在城鎮里居住的吧?



你老婆是農村戶口,你老婆的戶口是獨立的嗎?如果你老婆的戶口是獨立的,是可以在戶口所在地申請一戶一宅宅基地的,如果你老婆的戶口還在她孃家爹媽的戶口本上,沒有分戶的話,她也就不能申請一戶一宅宅基地的,但是有一條你一定要記住,宅基地是不可以買賣的,買賣宅基地是違法的,違法買賣宅基地不但宅基地會被村裡收回,還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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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善如劉L


城裡人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蓋房的念頭,還是別想了,國家不會願意,農民更是對此怨聲載道。

不過國家這幾年倒是提倡城裡人與農村人協議進行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租賃。具體來說就是城裡人可以在宅基地上蓋房或者進行其他生產活動,可以定期為農民支付租金和使用費,但是宅基地最終的所有權還歸村集體和農民所有。這樣既滿足了部分城裡人到鄉下養老度假的需求,也確保了農村人宅基地的神聖權力不被侵犯。

這一點其實非常像農村耕地流轉時的三權分制,只不過政策性方面還沒有放得那麼開,而且還準備的不夠完善。



自從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進行了多次的土地改革,在歷史上第一次賦予了全體農民階級都擁有土地和宅基地的權利!

而如果大家縱觀歷史的話,就會發現農村人口和城鎮人口相比,唯一的有事,也算是最獨特的權利就是農村人生來就會擁有宅基地和耕地!

所以截止目前,我國仍沒有將宅基地和耕地完全市場化,堅決不允許農民私自買或者是交易宅基地和耕地,其實如果射透徹一點的話,這也是國家強制隊本身就處於劣勢的農民階層的一種保護,畢竟如果我們連這兩大權利都不珍惜,不得到強制保護的話,那麼農民的生活將會變得更加艱難,與城鎮居民的差距將會越來越大。

城鎮居民回到農村購買宅基地,還是別想了,截止目前,國家仍沒有把這個口子放開。很多農民朋友可能意識不到,一旦放開這個政策,那麼擁有雄厚資本和背景的城裡人將會大肆購買農村人所獨有的宅基地,那麼很多農民將會變得更加一貧如洗,甚至連一塊立錐之地都沒有,而那些富得流油的城裡人,咋可以擁有良田豪宅在農村,這不就相當於我國古代的悲劇再次重演了嗎。所以我國肯定不會允許城裡人或者是擁有宅基地的人再次到農村購買宅基地。


個人以為這也是國家出於對於最廣大,農村勞苦大眾財產權的一種保護,畢竟相對於城裡人員而言,我們農村人本身就是落後了一些,耕地和宅基地是國家對於農村居民所所有有富裕的權利,這些是城裡人所享受不到的,如果連這權力都被我們主動剝離的話,那麼本身過的就比較貧苦的農村人口與城鎮居民之間在社會保障以及收入以及財產性等多方面的差距,將會越來越大,而最終也會導致社會階層的分化,以及貧富階層的對立,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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