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降了,买房契税却变多?降税“后遗症”如何解决?

增值税降了,买房契税却变多?降税“后遗症”如何解决?


减税原本是一件惠民的事情,但购房却因此多交契税,业主有点不甘心。


减税对于普天大众来说原本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不过上海嘉定某楼盘(以下简称该楼盘)刚刚收房的业主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发现,减税之后,自己亏了。

据了解,该楼盘于2018年3月左右开盘,大部分业主于2018年3-4月间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购房款已包含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1%,发票在房屋交房时开具。

增值税降了,买房契税却变多?降税“后遗症”如何解决?


合同中涉及增值税的条款


商品总价格=商品税前价格X(1+增值税税率%)

以一套总价250万的房子为例,这套房子的税前价格应当是250万除以1+11%,也就是约225.23万元。而开发商为这套房子缴纳的增值税应为225.23万乘以税率11%,即大约24.77万元。

巧合的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负,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手房交易中的增值税税率从11%调整为了10%。


购房者:增值税降了

要交的税反而多了?


2019年3月,该楼盘建成交房,业主才终于拿到了当时购房的发票。却发现发票上的增值税率为10%,但购房者应交的总房款并没有变化,房屋的税前价格变多了。

还是以一套含税总价250万元的房子为例,这样一来这套房子的税前总价就变成了250万除以1+10%,也就是大约227.27万元,而开发商为这套房子缴纳的增值税却变成了227.27万元乘以税率10%,也就是大约22.73万元。相比于税率调整前的价格,相当于开发商少交了2.04万元的税款,但购房者实际支付的总房款却一分钱都没少。

进一步来说,购房者的购房总支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更多了。因为契税是根据税前的房款来缴纳的,根据上面的计算,增值税调整之后房屋的税前房款反而多了。

还是以250万的总房款为例,按照1.5%的契税来计算,当前购房者要缴纳的契税比之前要多出了大约306元。


这样一来,业主当然不会开心。减税原本是一件惠民的事情,到头来购房者还要因此多交契税,说起来业主倒是有点不甘心。


据业主粗略统计:“小区内有相同情况的业主大概有650家,开发商从中 “节省了”大概1300-1600万元的税款。”

业主认为:“既然购房合同中有提到是含税的,那么税降了,那么开发商就有义务把省下来的那部分税款退还给业主或者是按照原来约定的税率交税并开具发票。”

但与此同时,开发商显然不太认同业主们的说法。开发商的负责人就表示:“增值税本来就是由企业缴纳的,和购房者无关。并且这次的税率是税务部门统一调整的,发票也是税务部门统一开具,开具发票的时候税率多少就只能开多少,开发商这边也没办法。”


税务部门:业主可与

开发商协商重新开票


不过事实真的像开发商负责人说的那样吗?

网易房产特意向税务部门做了一番求证。税务部门的相关人员就表示,如果是2018年5月1日之前的交易,理论上应该按照旧的税率,也就是11%增值税率来纳税,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重新开具11%税点的发票,由开发商补缴税款。

会计师:开发商行为并无过错


但是,实际操作可没那么简单。一位经验丰富的会计师就向网易房产表示:“按照一般的操作,企业缴纳增值税的行为是在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生的,开发票时的税率是多少就交多少税。

像这个案例中,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于2019年交房时为购房者开具了发票,那么当时的税率就是10%,因此开发商在这个案例中并没有做得不对的地方。”

既然开发商没有做的不对的地方,想让开发商重新按照比较高的税率开具发票这个要求,开发商自然也不太可能轻易答应。


房管局:一手房严格执行备案价

不会因税率调整而调价


那么,房屋的售价究竟会不会随着增值税的下调而下降呢?

网易房产特意致电了房管局。

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目前一手商品房必须严格按照备案价来销售,备案价是多少售价就是多少,即使增值税发生变化,购房者买房的房款也不会有任何变化。因此不存在增值税下调,房价下降的说法。

也就是说,一套备案价250万的房子,增值税是11%到时候卖250万,之后无论增值税是涨是跌,房屋的售价也得是250万,不能有任何变化。


律师:能否有胜算

得看合同具体约定


那么,购房者又该通过怎样的途经解决这样的争端呢?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李松律师就表示:“在本案中,开发商的确不存在违法的地方,因此不能由行政主管部门来干预,只能通过与开发商协商或民事诉讼来解决这方面的争议。”

李松律师指出:“面对这样的问题,首先必须要看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对于增值税部分是如何规定的,具体要看这笔增值税究竟是谁承担的。

如果合同中明确这笔增值税就是由购房者承担的,开发商只是行使代缴的责任,那么开发商是要把多收的增值税返还给购房者的。

但如果这笔增值税完全是由开发商承担的,那么无论税率怎么变,和购房者都没有任何关系。这个具体还是要看合同中关于房价的组成部分以及关于税款缴纳的约定。”

另一方面,根据前面房管局给出的明确答复,购房者买到的房屋价格可以理解为到手价,即不管税率多少总价都得是这么多。

如果是这样的话,如果增值税下调,开发商也有机会通过做高房屋原有的税前价格,以使得购房者买到房子的到手价和之前保持一致,反之亦然。

而契税并非通过开发商缴纳,而是购房者直接向税务部门缴纳,数额的确定是税务说了算的,开发商也不参与。按照这种解释,购房者在其中就很被动了。

当然,在具体诉讼的过程中,关于合同约定以及到手的房价究竟由什么构成等问题中,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难免会互相扯皮,预计双方会僵持很久,诉讼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都是少不了的。

显然,购房者们都不只是为了要多交的那点契税,而是想把那多的1%的增值税要回来,毕竟算下来一家少说也有个2万多,对于购房者来说的确不能算是个小数。

而开发商这边也不会松口,毕竟一家2万,600多户人家,怎么着也有个一千多万,自己的操作又没有过错,为何要因此少赚一千多万?

也正因为两家人家各怀着各自的小心思,又因为购房者和开发商各自都没有过错,一旦走上诉讼的道路,双方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都有可能让这场维权变得“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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