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下,我想要個男朋友”

這是我搞黃掉的第四個相親對象。

對方一切都很好,爸爸媽媽感情好,有掙錢的能力,有車有房,愛讀書有內涵,重要的是,喜歡好看的小姐姐,而不是好看的小哥哥。

然而,黃了。

原因和其他黃掉的三個相差不大:在中國大多數男人“白、瘦、幼、秀”的審美標準裡,我又地摔在“幼”上——女強人、事業心、掌控欲——這三個詞一出來,基本上就是終局了。

一個小時前,我和山崗聊天,我說:我和你一樣,不需要多少愛,只想下班回家後,家裡有人,不要說話,抱我幾分鐘,回血,之後你玩你的遊戲,我看我的電視,互不干擾。

山崗表示贊同:對,不需要太多愛,也不要添亂。

半個小時前,我啃了個蘋果,甜得牙疼後開始反思:我在妥協嗎?

因為得不到太多愛,索性就不要了?

因為沒辦法好好溝通,索性就不說了?

因為找不到更好的,索性就將就了?

相親對象問我,你願意為了我放棄你的事業嗎?

我想了很久:“這個問題我是這樣想的,目前我和你只是相親對象,見過一兩次,加了微信算個網友,在這種前提下,我說我願意放棄事業跟你走,從此一分錢不掙靠你養,你冷靜想想,我能見兩次就跟你走,那見其他人兩次,覺得比你更優秀,是不是就要跟他走,你不怕嗎?好比一上桌,你丟了個對三,我直接大鬼小鬼把你炸了,你不懷疑人生嗎?”

歷任相親對象裡,對一句話印象深刻:你很優秀,但是愛情和優秀沒有關係。

剛開始聽到,我很受打擊,我好好讀書,努力工作,保持著勇往直前的狀態,做錯了?

我就把事情反過來想了想,對啊,愛情來與不來,我都可以接著優秀,反正二者沒有關係。

那我到底要什麼樣的愛情啊?以下是我長久總結反思,得出的結論。

一個總領:愛做基底,一致對外的利益共同體。

三個分述:

  1. 有愛。原生家庭幸福,被愛過的孩子,才懂得怎麼愛別人啊。
  2. 有才。有掙錢的能力,現在沒有鐵飯碗,能夠保持學習的能力,才能在動盪中存活下來。
  3. 有趣。願意和我一起去探索世界,人生幾十載,終歸平凡,但能夠發現今天的雲和昨天的不同,今天的湯里加了蔥花而昨天沒有加,並以此為樂分享給我,而不是誇誇其談集郵式地走了多少國家,唸了多少書。

我不會為了誰放棄工作,一是為了給自己留一條後路,感情是流動的,能流到我這裡,保不齊也能流到其他人那裡去,二來,人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保不齊哪天你會掉坑裡,我能力不強,但也想著能拉你一把。

相親對象說,別妥協,做你自己。

其實想告訴他,兩個人如果想好好在一起,妥協是必然的:只是面對你時,選擇了收起單槍匹馬闖蕩社會長出的盔甲,像回到了十五六歲的夏天,在樓下等你一起上學,你出現了,我揮揮手,眼裡驚喜,笑裡溫柔。

這種情況下,我想要個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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