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不误学 讲堂进行时 —— 佳木斯铁检院针对“余某某交通肇事案”开展案例研讨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佳木斯铁检院严格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佳院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组织线上学习,认真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4月23日,佳木斯铁检院继续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铁检讲堂学习,以视频方式为干警授课。本次学习内容为案例研讨——余某某交通肇事案,此案是一起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案件。此次研讨由王猛副检察长主持,他首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案情及一审法院、抗诉机关的审查结论,着重组织大家对二审法院的判决书进行了研读,并从中选出有争议的观点展开解读及讨论。尤其是针对法制日报的探讨文章——实体正义之“轮”不能滑离程序正义之“轨”,进行了细致的学习和讨论。大家对众位专家学者的精彩点评逐字逐句学习,特别是对“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这一法理知识的学习,使大家对法理和“上诉不加刑”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把握。参会干警讨论热烈,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对余某某交通肇事案中余某某是否明知自己撞人、是否构成自首等方面纷纷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并表示此次案例研讨使自己受益匪浅,也为今后的工作充电蓄力,为疫情过后大家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精湛的业务素质投入到工作中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研讨结束后,王猛副检察长强调,今后开展理论学习要从细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做到学懂弄通,学深悟透。青年干警要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更新司法理念,提高专业水准,把握办案规律,以确保办案质效。


战“疫”不误学 讲堂进行时 —— 佳木斯铁检院针对“余某某交通肇事案”开展案例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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