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版“光頭強”被起訴判刑

以濫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鄖陽現實版“光頭強”詹某某,因無證採伐林木,被十堰市鄖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該案在被告人居住地南化塘鎮開庭審理,檢察官以案釋法,為當地群眾上了一節生動的法治課。法庭當庭宣判,被告人詹某某受到了法律的懲處。


2019年11月初,鄖陽區南化塘一木材廠老闆找到當地人詹某某,請他幫忙聯繫採購一批木材。隨後,詹某某來到該區大柳鄉大長溝,以2800元價格買下當地一村民李某某家的一大片楊樹。


“我只收錢,其他的事情由詹某某自己負責。” 事後,李某某證實他與詹某某的約定。


2019年11月13日,詹某某在未申請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請來4名工人,用汽油鋸伐樹。當天,林業部門發現後製止採伐並報案,詹某某已經伐木26棵,製成短材214件。後經測算,摺合活立木蓄積17立方米。


“當時不知道,要是知道我就不會去砍樹了。”面對檢察官的訊問,詹某某追悔莫及。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詹某某違反了森林法的規定,未經林業行政部門批准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而採伐他人所有的林木,數量較大,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濫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詹某某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罰。建議判處被告人詹某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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