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你寫錯了一個字,這4.2萬元借款要不回來了!(常識)

先來看一則案例:一字之差,萬元欠款競不受法律保護!

2008年10月,家住鄭州的楊某因家中需要翻蓋房子,就向老戰友張某借錢4.2萬元。當年10月6日,楊某給張某打了個欠條,欠條載明:“今借張××四萬二千元,楊××,2008年10月4日。”楊某的鄰居許某在欠條上簽字作了擔保。

2011年7月,張某在多次向楊某索債無果後,將楊某及許某告上法庭,要求楊某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許某承擔擔保責任。

張某手握著楊某給他打的4.2萬元的欠條去法院訴訟時,卻被法院判決駁回了他,法院駁回訴訟請求的理由是,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原告沒有證據證明其在兩年時間內主張過該權利,現在該主張已超過受法律保護的訴訟時效兩年的規定,所以最終判決駁回了原告張某的訴訟請求。

法院:你寫錯了一個字,這4.2萬元借款要不回來了!(常識)

提醒:在《民法總則》生效之前,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但是在10月1日《民法總則》正式生效之後,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於約定了還款期限的欠條,自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自欠條出具之日起3年內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

注意:上面舉的例子,他們所立下的字據是欠條,那麼如果他們立下的字據是借條,事情會不會發生大反轉?答案是:欠條和借條雖然都具備法律效益,但是欠條的時效性只有3年,而借條卻長達20年之久。

借條上面千萬別寫錯這3個字,否則血本無歸!

第一個字:借與欠,千萬別寫錯

法院:你寫錯了一個字,這4.2萬元借款要不回來了!(常識)

有的人寫借條有的人寫欠條,你可以覺得這不都一樣嗎,但是,兩個不同的字在法律上是不同的。如果借貸合同上沒寫最後還款時間,那按照法律法規,“借條”的訴訟有效期長達20年,如果寫的是欠條就只有兩年有效期,如果借款時間超過了兩年,債主的合法權益就很難得到法律的保護。

第二個字:借與借到,結果大不相同

法院:你寫錯了一個字,這4.2萬元借款要不回來了!(常識)

如果寫今借多少錢還是今借到多少錢,就只差一個到字,這樣借款人有可能耍賴。因為“借到”才表示借款人收到你借的錢這個事實,證明了你借出的錢對方已經收到了,而“今借”在意思表示上缺少了錢財已經交付的意思。

第三個字:還與償還,結果讓你哭不出來

法院:你寫錯了一個字,這4.2萬元借款要不回來了!(常識)

請問“還”這個字是hai還是huan呢,可以理解為還款或者還是欠款,這個時候,就算你將借款人起訴到法院,法官也不好證明你的就一定對,所以可能無法保證你的權益,所以要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就把還寫成償還、或寫成仍然。

如何萬無一失打借條?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大致對民間借貸中容易存在的問題作了初步的瞭解。那麼,一張正規的借條應包含那幾個部分,怎樣打借條才能真正有效的避免糾紛,未雨綢繆呢,那麼以下的提示將至關重要:

1、名稱:

注意,應寫明“借條”而非“欠條”或是“收條”;

2、當事人:

應寫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並寫明身份證號碼,千萬不要寫成“三哥”“四妹”;

3、金額:

應寫清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並保證雙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規定按大寫為準;

4、時間:

一般應寫清借款有關的的相應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時間和明確的還款期限;這裡需注意,期限明確與否對訴訟時效的起算至關重要;

5、利息:

如雙方約定了借款的利息,就應該在借條中用文字予以明確,並保證約定的利率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6、簽名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名並加按手印。

7、擔保:

為維護借款安全,可以考慮對方提供相應擔保,如提供抵押或提供保證人。即便不提供擔保,也可以考慮有兩個無利害關係的第三人擔任見證人,在借條上簽名。

8、語言文字:

打借條,在書寫上一定要清晰,同時為了避免歧義一定要考慮文字以及語句有無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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