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

今年上半年吉林省將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活動,旨在推動全省環保督察向縱深發展,切實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瞄準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問題,推動地方實現環境質量目標,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

今年2月,吉林省委、省政府印發實施了《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法(修訂稿)》,進一步完善了對省級生態環保督察工作的頂層設計,明確了省級督察的方式、程序、環節、要求等內容。此次省級督察“回頭看”將依據督察辦法(修訂稿)展開,對汙染防治攻堅戰任務較重的長春、吉林、四平、遼源、松原、公主嶺等6個地區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與開展水汙染治理專項督察。

4月14日至16日,吉林省3個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進駐公主嶺市、松原市、遼源市,各地區第一時間召開動員會,隨即進入實施階段。此次督察主要採取聽取彙報、調閱資料、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受理舉報、現場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開展。督察進駐分為市本級層面督察、下沉縣(市、區)督察、梳理分析歸檔三個階段。

此次省級督察“回頭看”工作是對地方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次“體檢”。在督察的過程中,督察組將堅持邊督察、邊移交、邊督辦的原則,把群眾來電來信舉報的生態環境問題轉地方處理,將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有機結合,推動被督察地區及時解決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和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對移交的有關問題,各相關部門、各縣(區)將按照問題的輕重緩急和解決的難易程度,能馬上解決的馬上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將提出整改落實的目標、措施、時限和責任單位,力求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

根據安排,第一批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進駐階段將於4月底結束。進駐期間,各督察組將開通信訪舉報電話和專用信箱,受理被督察地區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主動接受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監督。

來源丨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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