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大讲堂!诸暨医保政策解答:参保缴纳篇(二)

医保大讲堂!诸暨医保政策解答:参保缴纳篇(二)

医保知识开讲啦!!

医保大讲堂!诸暨医保政策解答:参保缴纳篇(二)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市医保局坚持通俗易懂、简约实用的原则,选取群众最关心的典型问题,按照参保缴费、异地就医等内容分篇向大家答疑解惑。


本周四,我们给大家解读了参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问题。据了解,本市居民绝大多数参保人已经在2019年底已经缴纳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那么今天,就再跟大家聊一聊中途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问题


诸暨医保政策解答第二期参保缴纳篇(二)


01我是诸暨岭北人刚刚4月份新婚,我老婆是越南人,她没有缴纳任何医疗保险,我自己在2019年底的时候也忘记缴纳居民医保了,现在还能补缴吗?怎么缴纳?

答:根据我市政策规定以下几类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参保和中途参保都适用哦)。一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非从业人员;二是与本市户籍居民结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市从事宗教教职的非本市户籍且未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三是本市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儿童)。

所以您和您夫人属于第一类和第二类都是可以参报缴纳的,只要携带本人户口簿、结婚证、您妻子的护照到岭北镇行政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


02我是新诸暨人,我老家在山东,今年把家里的娃接到诸暨来了,但是户口还在山东,打算今年上诸暨的学校了,所以山东的居保也没缴,他能在诸暨缴纳吗?如何办理?

答:可以。您家小孩属于第三类可参保人员,只要

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即可。


03那么,问题1和2中提到的这三类人要问了,我们都算是中途参保的,那要缴多少钱?待遇有没有影响?

答:根据我市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超过规定缴费时间后要求参保的,其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医疗保险待遇得从缴费当月起的3个月后享受

也就是说如果上述三类人在4月份参保缴费了,那么要到7月1日才可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而且到2020年底12月31日待遇就停止了,比按时缴费的人员要少享受半年的医保待遇可是费用却是一样得按全年485元的标准缴纳。是不是感觉好像有点不划算呢?所以,大家一定记得在2020年11月开始就要及时关注医疗保障局发出的缴费通知,及时缴纳居民医保

04老陈家宝宝刚刚4月20日出生,现在还在妇保院住院呢,正着急怎么给宝宝缴纳居民医保呢?

答:不用着急哦,从出生之日起60天(含出生当日)内进行参保缴费的,新生儿都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而且现在办理非常方便,可以到妇保院的“出生一件事”专窗办理也可以直接在手机APP“浙里办”服务大厅“主题集成服务”中的“出生一件事”端口就可以申请,而且缴费也是非常方便,只要打开支付宝找到“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输入参保人员信息就可以进行缴纳。


05如果现在在单位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是,下月可能要辞职了,医保会不会断保,能否缴纳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是怎样的?

答:可以缴纳居民医保。 根据我市政策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在同一时期内只能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但可按规定转换不同的险种,转换前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转换险种的参保人员,按所对应的险种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

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是可以转为居民医保的,只要是连续参保那么参保缴费当月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次月起就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06户籍转到绍兴市外了,但是2020年的居民医保已经在诸暨缴纳了,需不需要办理相应手续,待遇是否影响?

答:居民医保是不需要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但是为了防止下一年度自动产生缴费数据,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停保手续,不过不用担心,虽然办理了停保手续,但是仍然保留2020年度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就是说到2020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的居民医保待遇是不影响的、一直有效


如果你还有其他医保方面的问题

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市医保局会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问题

进行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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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障局 | 供稿:陈敏菲

审核:侯科红

责任编辑:赵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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