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糾紛 調解結案

企業和村委會因為租金及補償問題僵持不下,就在雙方劍拔弩張之時,法官通過庭前調解,化解了矛盾。4月16日上午,在濟源市法院民一庭庭長史立平的見證下,克井鎮一處鈣廠大院由葛某(承租方)正式移交給了村委會(出租方),雙方和解。

據瞭解,葛某於2012年租賃了濟源市克井鎮某村的一處廠房進行生產經營。租賃期滿後,該村村委會將葛某訴至法院,要求其返還廠房並支付拖欠的租賃費用。然而葛某卻不這樣認為,他隨即以村委會未按合同對其租賃期間新建設的固定資產進行補償為由,拒不搬離,並向法院提起反訴,要求村委對固定資產損失予以補償。雙方誰也不肯讓步。

接手此案後,史立平沒有簡單下判,而是在瞭解清楚雙方意圖後,站在既維護雙方利益的角度上,試著將廠房移交問題進行前置處理。他認為,廠房如果不能儘快騰出來,村委會就不能繼續招租,村民集體利益受損不說,作為承租方也必須繼續支付租金。雙方損失都會日益增加。史立平在疫情防控期間多次組織雙方進行線上調解,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待疫情防控形勢穩定後,先把廠房移交,租金和補償費用問題,待法院調查釐清之後,再次組織雙方調解,調解不成就依法裁判。

4月16日,葛某清退了設備、物料後,史立平組織雙方順利進行了廠房交割。

在長期的執行攻堅戰中,濟源市法院提出了“全院工作一盤棋,立案審判執行一體化”的工作思路,通過矛盾糾紛的前移化解,為案件實際執行創造有利條件,更加有力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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