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南湖區關於對
非法出入境人員
實行有獎舉報的通告
為嚴防境外疫情輸入,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對非法出入境人員實行有獎舉報,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01 舉報對象
Law
在嘉興市南湖區非法居留、非法就業、非法入境的境外人員,違反外國人住宿登記規定的外國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騙取出境證件罪、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出售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嫌疑人。
02 舉報方式
Law
向南湖區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0573---82093999、110。
03 舉報處理
Law
對查實的舉報對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04 舉報獎勵
Law
對提供違反外國人住宿登記規定的外國人線索的,經查證屬實後,每舉報一人獎勵人民幣200元;對舉報非法居留、非法就業、非法入境的境外人員的,經查證屬實後,每舉報一人獎勵人民幣800元;對提供騙取出境證件罪、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出售出入境證件罪犯罪線索的,經查證屬實後每舉報一人獎勵人民幣2000元;對提供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犯罪線索的,經查證屬實後,每舉報一人獎勵人民幣10000元。同一情形有多個人舉報的,獎勵首位舉報人。
05 有關要求
Law
(一)南湖區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鎮、街道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廣大群眾積極舉報監督,讓非法出入境人員無處藏身。
(二)每個公民都有義務對非法出入境人員進行舉報,若有故意包庇、隱瞞、阻礙調查等情況的,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三)舉報人舉報的線索信息應當客觀真實,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四)受理舉報部門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障舉報人合法權利。對洩露舉報人信息的,將嚴肅追責問責。
南湖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
編輯 | 倪力 王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