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我殺人了!”“你把誰殺了?”“我把我殺了!”民警迅速趕到現場

我把自己殺了!

我把老婆強姦了!

我有102歲!

▍報警錄音


3月27日晚9點多,杭州市蕭山110指揮中心接到一男子報警,內容幾乎令接警員驚掉下巴。


正當接警員準備進一步詢問時,對方甩下一句:“你們到底來不來,不來算了。”即掛斷了電話。


接到警情指令後,蕭山新街派出所副所長樂翔和值班民警黃巍立刻趕赴現場,見到了報警男子朱某。


當時,24歲的朱某整個人氣鼓鼓的,對民警很不友善。


經詢問,得知其並未飲酒,精神方面也無異常。民警對現場進行初步勘察,並未發現有行兇的跡象,於是對朱某進行傳喚。


途中,朱某卻突然崩潰哭泣,表示自己與家人關係不和,家裡人老是數落他,他覺得很懊惱,想找民警來解圍,就撥打了報警電話。


為了讓民警能儘快趕過來,正在氣頭上的朱某口不擇言,亂說一通。事後冷靜下來的朱某對此表示十分後悔。


目前,朱某因謊報警情被蕭山警方依法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同樣報假警的還有這麼一例。


3月26日16許,蕭山市北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轄區某公寓樓租房內有人賣淫嫖娼。


接到報警後,民警朱偉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處置。房間內共有3名女子,經詢問,其中一名自稱報警人的女子羅某當場舉報另一名女子李某賣淫,李某極力否認,另一名女子則欲言又止,似乎有難言之隱。民警將3人帶回派出所進一步瞭解情況。


“110,我殺人了!”“你把誰殺了?”“我把我殺了!”民警迅速趕到現場


通過對3人分別詢問以及綜合分析調查,民警基本摸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面對證據和證人證言,羅某承認自己報了假警並交代了事情始末。


21歲的羅某老家貴州,和小姐妹俞某因為租房到期借住在老鄉李某的住處,起初相處得不錯,後來李某向羅某借了幾千元錢,當羅某要李某還錢時,李某希望對方寬限幾日,雙方發生爭執。


李某覺得自己免費為對方提供住處,對方不該如此不依不饒,羅某則認為一碼歸一碼,欠錢就得還。一氣之下,羅某報警稱李某賣淫。


“我就是想嚇唬嚇唬她,出口氣,現在知道錯了,真的很後悔。”目前,羅某因謊報警情被蕭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200元。


蕭山公安提醒:故意謊報警情案情,不僅浪費有限的警力資源,甚至有可能耽誤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第1項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0條第2項規定: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刑事犯罪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錢江晚報·小時新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