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司法局严格督导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更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不断推动行政执法走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山亭区司法局认真落实督导职责,严格督促全区执法单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下一步工作中,区司法局要督促各执法单位加强三点工作:

一要加强制度建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精神,立足实际,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要求各执法单位从证件、身份、着装到文书、送达等全过程公开,并及时对相关单位进行监管和督查评估。加大对法制审核人员的培训,提高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水平。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告栏、电子宣传标语等多途径、广范围地宣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好地让群众知晓执法“三项制度”的意义、主要做法以及典型事例,提升群众行政执法满意度,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同时也是发挥群众监督力量的最佳方式。

三要强化队伍建设。经常性开展执法知识培训,不定期举办专业法律知识讲座,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根据上级要求,执法人员必须通过考试,统一持证执法,保证业务能力和水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