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堂:縣法院成功執結兩起長期未結案

長期未結案件是法院辦理案件中的“關鍵少數”,對該類案件的清理力度和效果,將直接影響到審判質效的整體水平。近日,記者從成都市金堂縣法院獲悉,今年以來,該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五年執行工作綱要提出的“五個常態化”和“六個進一步”工作要求,攻堅克難,對已到期案件、即將到期案件及有財產可處置案件開展常態化清理專項工作,確保執行工作良性循環狀態。日前,金堂縣法院已成功執結兩起長期未結案。  

據瞭解,下一步,金堂縣法院將繼續將長期未結案清理與涉民生專項活動、執行大會戰活動等集中執行活動進行有機結合,以集中執行活動為契機進行長期未結案有效清理,提升“清淤”力度,努力提升執行辦案執行,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

涉及50人追索勞動報酬系列案

4月3日,金堂法院成功執結一批總計50件,涉及50名企業職工的涉民生系列案件,共兌付案款10萬餘元。該系列案於2018年10月立案,因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案件當次執行程序已終結。

近期,執行法官瞭解到該案被執行人之一即將有拆遷賠償款到位,便立即函告該被執行人所在的鎮政府,請求協助凍結賠償款,最終成功扣劃該筆賠償款10萬餘元。該案50名申請執行人現已成功辦理案款分配及領款手續。

持續長達10年的買賣合同糾紛案

2009年1月,金堂法院對一起買賣合同糾紛作出生效判決,被執行人曾某某和李某對龍某某近13萬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然而,由於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該案當次執行程序被迫終結。

十年後的2019年,申請執行人龍某某再次申請恢復執行。恢復執行後,執行法官多次聯繫被執行人之一的李某,經法官耐心調解,李某與申請執行人龍某某於2019年10月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李某現場支付6萬元。

疫情防控期間,執行法官不忘繼續執行該案,多次組織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曾某某協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曾某某一次性支付現金3萬元,申請執行人放棄其他權利主張。最終該案在法律文書生效10年後成功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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