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多的人際關係中“成為自己”是人活在世上心理健康的唯一法則

馮友蘭先生說:中國哲學不是讓人成為什麼樣的人,而是成為一個人。這是在強調“是什麼”“應該是什麼”?人不應該成為什麼樣的人,而是成為“本來的人”。這就是按人性來發展出來的人,是真人,是全人。

馬斯洛提出全人心理學時,西方心理學出現的這種思潮才與中國文化的內核相遇。後現代心理學家紛紛傾向於整體性思考,將人看為一個整全的個人,強調個體的系統性,以人格的整合、完整感為治療目標。在中國傳統文化背景下,這種傾向於存在思潮的心理學非常容易被中國文化所接納和融通。我們在探索本土心理學時,依據中國文化三元素,即:關係取向、中庸之道和天人合一。提出基於全人理念的關係心理學,其核心理論是“成為全人”。下面介紹成為全人的“七步臺階”。


第一階:負責任的選擇

馬斯洛提出“成為自己”的偉大口號、羅傑斯則說了“自我實現”。為什麼需要這裡用了“成為”呢?因為在成長的過程中生命的完整性已經“破碎”。成長環境明顯違背了生命發展的定律,心靈就會受傷,我們的生命感覺就會出現破碎。

羅傑斯說:生命是一條經驗的河流。

他認為所謂自我就是一個人過去所有生命體驗的總和。如果這些生命體驗人們是被動參與的,或者說是別人的意志的結果,那麼人們會感覺沒有在做自己。相反,假若這些生命體驗人們是主動參與的,是自己選擇的結果,那麼不管生命體驗是快樂或憂傷,人們都會感覺是在做自己。因此,“成為自己”在我看來是在追求系統性動態平衡,這種狀態我稱之為“全人”。是否能達到全人,要看人們自己是否在做自己選擇,這一點極為關鍵。如果感覺不是在做自己,那麼不管別人的意志看似多麼偉大或美好,人們都會感覺很不舒服,並會做一些看似莫名其妙的事情。看上去,這些事情像是自毀或傷害別人,但其實不過是在用這些事情來喚醒自己的意志。

存在與選擇的關係就是,你選擇,你才存在過。如果你總是被選擇,那麼你就是不曾活過。選擇是生命最為重要的事情,但問題是,太多的人喜歡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別人身上,剝奪了他人的選擇權利,壓抑了他人的成長,尤其是我們的孩子。一個哲學家說過“生命過程就是不斷與別人的個人意志做較量的過程。

別人會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自己,自己同樣也會這樣做”。人們在這樣做的時候會有很多名堂,最簡單的常見的說法是,“我這樣做,都是為了你好!”。對此,關係哲學家馬丁•布伯指出:一旦你將對方視為實現你目標的對象和工具。那麼,不管你的目標看似多麼偉大,你都對那個人造成了傷害!講到這裡,我就想起一個故事。

在去往希臘的路上,有一個惡霸叫普洛克· 路斯特斯,他開設了一個黑店,攔截過路行人。他特意設置一張鐵床,每抓到一個旅客,就強迫他躺在這張鐵床上。身矮者強拉長其軀體使與床齊,身高者他用利斧把旅客伸出來的腿腳截短。由於他這種特殊的殘暴方式,人稱之為“鐵床匪”。後來,希臘著名英雄忒修斯在前往雅典尋父途中,遇上了“鐵床匪”,擊敗了這個攔路大盜。忒修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強令身體魁梧的普洛克路斯特斯躺在這張床上,一刀砍掉了“鐵床匪”伸出床外的下半肢,為民除了此害。

現實的生活裡,這張鐵床是否還在?我們的社會、家庭、個人的生活裡,常常也浮現它的影子。只要你不去關注人的生命,而一味的使用即定的標準去強迫他人,你就正在使用這張鐵床。這是非常可怕的一種教育和管理,對人性的選擇與存在全然不顧,一味追求自己的目標。

遺憾的是,許多家長正在這條路上樂此不彼,躲在道德的至高點,揮著批評的手指,減少自己作為家長的責任。彷彿在說,你不能失敗,那是我不能接受的。許多孩子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失去了自由選擇的權利,被剝奪了“成為自己”的機會。美國明星“小甜甜”布蘭妮•斯皮爾斯,在演唱事業上獲得了極大成功,但是,這個成功不是她意志的勝利,而是她媽媽林恩意志的勝利。從兩三歲開始,媽媽一直帶著她轉戰美國各地,用盡各種辦法為她謀取演唱的空間。為此,她沒有了童年,只有13~15歲期間,過了兩年女孩的普通生活,還有了初戀男友。但林恩為了在女兒身上實現自己的野心,迫使這個男孩離開了布蘭妮。這只是布蘭妮母女關係的一個縮影,其實布蘭妮的媽媽在各個方面都想操控女兒的一切。按照通常的觀點,布蘭妮的媽媽在教育布蘭妮上是無比成功的,她用非凡的手腕和堅強的意志把女兒塑造成了超級明星。從布蘭妮的角度看,媽媽這樣的塑造似乎也是值得稱道的,畢竟她是在媽媽的推動下獲得了非凡的成功。然而,布蘭妮的內心深處不這麼看。在精神近乎崩潰的時候,布蘭妮在一家療養中心不斷對別人說:“我是騙子!我是冒牌貨!”這句話的意思其實很簡單,意思就是:你們在我身上看到的所謂成功不是我的,而是我媽媽的,她通過我的身體實現了她的夢想。這看似很好,但布蘭妮的意志卻被剝奪了,她遠遠沒有成為自己,而只是媽媽的“自己”的延伸。

請不要讓孩子成為我們的續集!不是我們認為的成功就是孩子真正的成功,每一個人都有決定如何活著的權利,那怕他只是很小的孩子,他都有權決定當前他的選擇。父母能做的,只是給他提供參考意見和足夠的資訊。不可以摻加自己的私心,更無理由強迫孩子做什麼。也許有人說,孩子還小,沒有成年人的目光。請記得,孩子做的決定和選擇,也僅是當前他面臨的問題,並不是日後成長的事項。生命是由每一個當前組成的,自由選擇的能力也是不斷在增強的。環境在變化,孩子也在變化。成年人跳躍式的強迫孩子面對成年人的世界,更是無道理可言。這不是剝奪就是侵擾了他人的生命。類似的例子還有邁克爾•傑克遜,他的名聲、才華和影響力都勝過布蘭妮。但是,他開始的成就也是父親粗暴的塑造方式的結果。並且和布蘭妮一樣,他在一次接受採訪時對記者說,他的童年被剝奪了,這是令他最耿耿於懷的事情。後來,傑克遜成為戀童癖。這一點都不難於理解,他迷戀小男孩,是因為他自己不曾做過真正的小男孩。他和那些小男孩在一起,就好像得到了自己已經逝去的童年似的。在爸爸的粗暴的意志控制下,傑克遜失去了童年。但他自己的意志渴望擁有一個快樂的童年。於是,他迷戀男童。只是,當他把他的渴望強加在那些被他迷戀的小男孩身上時,他也是將自己的意志強加在他們身上,他是在剝奪這些小男孩做自己的機會。不幸在重演。一個被剝奪自由的人,也無法給予他人選擇的權力。

然而,自己為自己的人生做決定,自己把握自己的命運,這聽上去很動聽,有一些偉大的味道。但是這樣做的另一面,意味著你必須為你的決定負責。如果選擇了,可能會受到傷害,請不要怨天尤人,更不要把責任推卸到別人身上。所有的選擇都帶有責任的,正是許多人懼怕這一點,才寧願放棄自己的意志,寧願被別人決定。由此,他們阻斷了自己成為“全人”的道路。


第二階:順應內在渴望

我們很容易遭遇的第一個挫折多數來自父母等重要的親人,因為他們常常以為孩子是一張白紙,怎麼塑造,怎麼教育,孩子就會成長為什麼樣子。因此,父母最容易以愛的名義,將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孩子的身上。人本主義心理學家反對這一看法。生命決不是一張白紙,相反一開始就有一個生命胚胎,這個生命胚胎中藏有心靈成長的內在動力。啟動這個內在動力的主動權在於孩子,通過自己選擇、感受和思考才能解開這個動力倉庫。

成年人因為不在意人性,不願去從孩子的角度理解他的行為。更容易從自己的角度出發,強迫孩子接受自己的意志,控制並壓制孩子的內在動力。比如,患有多動症的孩子,他的重要撫養者中,一定是不斷有人對他說,你不能這樣做,也不能那樣做,你必須聽我的。於是,這個孩子的許多源自生命胚胎的自發行為都被打斷了,他錯過了一個又一個敏感期。但是,源自生命胚胎的那些需要還是要表達自己的聲音。假若100個敏感期的需要都被壓制了,那麼這100個需要都渴望表達,甚至是同一時間的表達。於是,一個多動症的孩子,給人的印象是,他好像在同一時間渴望做許多件事情,但因為太多的渴望了,他也不知道做什麼好,於是什麼都要做一點。一個缺乏母性敏感的人,對嬰兒的回應就會減少,錯失回應孩子內在渴望的良機,而孩子的內在生命胚胎正是通過這種方式激活的。沒有給予情感上撫養,給予心靈上的陪伴,卻要求他是一個完整的人,擁有完整人的功能,這正是許多人的非分之想。因此有一位青少年在長大後對父母說了這句話:小時候你們剪了我的趐膀,長大了你們卻讓我飛……!

成年人是怎樣壓制了孩子生命胚胎的需求呢?其實是日常生活的態度決定的。例如一個3歲左右的孩子,會拒絕接受一小塊大餅,他一定要一個完整的。對於這種行為,大人會說,這個孩子怎麼這麼不懂事,不知道節約。其實,孩子這樣做,是因為他正處於追求完美的敏感期。一張整個的餅,是完美的,會滿足他的生命胚胎髮育的需要,而一塊餅,是破損的,會讓這個正追求完美的孩子感到不舒服。其實,他並不貪婪,假若你給他一張完整的、小小的餅乾,他一樣會心滿意足。所以,不要急著去評判孩子並塑造孩子,更不要急著把你的觀念強加在孩子頭上。我們需要的是用欣賞的眼光看待孩子,做孩子的觀眾和粉絲,甚至是學生。聽孩子清徹見底的心靈發出的聲音,從他們的智慧中受教。我有兩個孩子,第一個做父親時缺乏這類經驗,到第二孩子時,我就常常拜她為師。日常生活請教,聽她講重要的話。於是,我發現了很多智慧,很多比成年人世界更有哲理的語言,令人感動和受益。記得女兒3歲多時,媽媽出差,她哭著說:爸爸陪著我也沒有用,離開媽媽我就不是一個“人”了,我不能離開媽媽……這是多麼驚人的言論呀,於是我寫了:“生命即關係,其他皆枝節”的心得體會,比看許多心理學家的書籍更靠近生命核心,更能體悟到生命的真諦。12歲時,她說:“我是為了成為我心中的冠軍才出生的……”仰視生命胚胎,讓我們產生多少的敬意,獲得了多少的真相。我視女兒為師,不是她的成功,而是有機會參與一個生命成長變化過程,可以陪伴她一同去體驗這個世界。

孩子豐富了我們的生命,也帶來了精彩無比的感覺。讓她贏,我們就贏得了世界,讓孩子輸,我們就輸掉了一切。因此,先不要急著去評價,還沒有到判斷的時候。


第三階 安全的關係

長大成人需要安全的關係,這也是人們從搖籃到墳墓,終其一生尋找的目標。為什麼安全的關係如此重要?因為生命早期的關係經驗決定著生命發展的軌道,決定了內在世界的狀態。內在狀態即是人格狀態,而這個狀態是關係模式決定的。從這一點而言,父母不必太忙於給孩子灌輸知識,因為他們與孩子的關係,實際上遠比這些知識重要。假若父母能與孩子提供一個和諧的關係,那麼,孩子的生命胚胎就會在這個關係中,自由而安全地得到最大程度的成長。所以,父母與孩子的關係,才是壓倒性的關鍵所在,至於他們想對孩子灌輸的知識,其實是配角,甚至還是反角。全人關係心理學認為,每個人內在關係的經驗,形成不同心理結構模式,缺失的經驗會影響我們與其他人、與自己、與環境、與精神世界的關係及相處方式。

這個內在的關係模式,簡單形象的說,就是每一個人都會模仿父母的樣子,內化父母的角色,形成“內在的父母”和“內在的小孩”的關係,6歲前基本建立。“內在的小孩”其實就是孩子自己一方的角色的內化。“內在的父母”則是父母一方的角色的內化。我們常在這兩個角色裡跳動、轉換。因此內在的關係模式,基本也是童年時,孩子與父母等重要親人的現實關係的內化。

在親子互動中,自由對孩子長大成人非常重要。因為自由意味著孩子的生命胚胎可以充分地獲得發育,自由也意味著這個孩子的意志得到了尊重,他被允許並被鼓勵走向自我實現,自己為自己的人生做選擇。這聽起來有點抽象,但做起來並不難,就是當孩子開始進行自我探索的時候,既不要常替他完成,更不要經常限制他。例如,當一個還不會走路的嬰兒辛苦地爬向10米外的一個玩具時,大人不要因為覺得他很辛苦,就把那個玩具替他拿過來。更不要把他抱起來,帶他去拿一個大人認為的更好的玩具。他需要的是完成這個步驟,獲得這個體驗。所以,給予孩子他想要的愛,給予空間和自由,才能發展父母與孩子良好互動,建立安全的關係模式,這無比重要。

如何衡量關係模式是否安全?其實就是看是否有自由和愛。自由是發展的空間,而愛則是生命的營養。因此,給予孩子自由的同時,同等重要的是愛。愛是什麼?按照羅傑斯的定義,愛是深深的理解和接受。那麼,相反,假若我們做不到對孩子的理解和接受,而急於將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孩子身上,這就不是愛。我們很容易急於給孩子建議和命令,這是因為,給建議和命令,遠比理解容易。實際上,無數父母感受到理解孩子,太難太難了。有多少父母能理解,一個3歲的孩子為什麼非要得到一張完整的大餅?理解了,才能做到接受。談到接受,羅傑斯認為,只有無條件的接受,才能令一個孩子感受到被愛。無數父母對孩子的愛都是有條件的——“你必須做到什麼,我才愛你。”當父母這樣做的時候,孩子就會把注意力從內部轉化到外部上來。原來他是因為生命胚胎的召喚,才爬10米遠去拿一個玩具的。但現在他不去拿這個玩具,是因為他知道,那樣做會令父母不高興。這樣一來,這個孩子就會失去對事情本身的原動力,一切行為都以獲得父母的關注和認可為目標。於是,

他現在很容易被父母控制,等長大了,就很容易被其他人控制。

父母給予自由和愛,孩子的發展才會內心和諧,擁有愛的流動能力。這兩個角色的平衡性非常重要。按照客體關係理論,關係的兩個角色本應是平衡的,“內在的父母”和“內在的小孩”同等重要。但現實中,其中一個角色過分強大,而另一個角色過分虛弱,那麼這個孩子一定會出現關係模式的失衡,產生嚴重的心理問題。若父母溺愛孩子,那麼這個內在關係中,“內在的父母”就會過於虛弱,而“內在的小孩”會過分強大,同樣也會產生關係模式的失衡。

強大的一方會無形中利用弱小的一方,而弱小的一方會成為強大一方的工具。比如溺愛孩子的父母,給孩子的感覺是為了孩子而存在,那麼內在關係中,孩子的“內在的父母”就會淪為“內在的小孩”實現自己慾望或目標的工具和對象。簡單而言,這個孩子的心中就只有自己,而沒有別人。可想而知,正常人不會樂意和一個在溺愛中長大的人建立關係,因為這個人只知索取,而不知回報。即便他意識到這樣做不好而想改變,也很艱難,因為內在的關係模式一旦建立,再想動大手術,是很艱難的。反之,也一樣。

愛,是父母或成年人用得最多的字眼。但真正的愛是什麼呢?如此看來,會愛的父親是讓孩子有一個平衡的內在的關係模式。“內在的父母”愛“內在的小孩”於是這個人就懂得了自愛。“內在的小孩”愛“內在的父母”於是這個人就懂得了愛別人。內在的關係嚴重失衡,只有“內在的父母”愛“內在的小孩”,而沒有“內在的小孩”尊重“內在的父母”,所以她也就沒有愛父母和愛別人的能力。聽起來,這很難做到。其實是我們沒有離開自己的觀點,不願成長,更不願為成長付出代價。我教心理學十幾年,見到最多是學員更關注技術,喜歡操作性的學習,而不肯在人性的認識上下功夫,更不願將成長作為目標。這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在製造新問題。因此,有的學員學習過後,不是問題解決了,而是更多困惑了。回頭來又抱怨心理學如何不好用,又去尋找其他的替代品去了。換了多少家機構,拜了多少位老師,試了多少種技術,投了多少次流派……其實,道路只有一條,也最為重要--讓自己長大成人!

也有人講,關係模式不平衡,不是正好在現實關係中互補嗎?

世間關係不都是互動嗎?我們不否認有這種現象,但這種互補性關係常常隱藏著更大的問題。因為所謂關係互補性,是兩個失衡的關係的相互彌補。這就像一位有衣服需要掛起來,另一位正好有勾子等待,看起來是如此的和諧。但另外一方卻是充滿各種的不適應,無法容忍,如同兩隻刺蝟無法抱團取暖。在某種意義上,所謂互動的愛情,雖被人們稱讚,卻是一種病狀。真正愛的關係,是獨立而成熟的,就像兩棵樹,相連卻不糾纏,相陪卻不壓迫。相愛雙方有愛流動,彼此分享而不過於干涉。而不成熟的愛,則認為需要而去愛;相反,成熟的愛則是因為愛才需要。

安全的關係如此重要,如何才能獲得這種安全模式的關係呢?關係模式的穩定性非常重要,因為孩子忍受不了分分合合。一些父母,既能給孩子無條件的愛,又尊重孩子的獨立空間,他們本來是優秀的好父親和好母親。然而,因為一些現實的侷限,或一些錯誤的觀念,當孩子幼小時,他們不斷與孩子分分合合,最終令孩子內在的關係模式形成極不穩定的關係模式,而這個孩子也因此成為一個無法與別人建立穩定關係的人。一位男士,他無法與別人建立良好的親密關係,既沒有知己朋友,又沒有戀人,而他回憶自己的童年,似乎一直是與父母居住在一起的,且父母一直既愛他又從不過分干涉他的自由。後來,在心理醫生面前,他說他腦子裡經常有一個畫面:他從一輛轎車中奔入另一輛轎車。這個畫面一出現,他會忍不住地憂傷。經過自由聯想,答案映現了出來。原來,他的父母事業都非常成功,並且他的親戚也多是成功人士。他出生後,父母誰都不能天天守護他,又不願意請保姆照料他,於是想了這樣的一個辦法:誰有時間,誰就照顧他,當沒有時間時,就把他轉給另一個親人。因為他們家族普遍有錢,大家都有轎車,所以他小時候經常被親人從一輛轎車裡轉到另一輛轎車裡。親人們對他普遍都很好,但是,

一個幼小的孩子是無法承受不斷地分分合合的,因為每一次分分合合給他帶來的都是傷痛。因為這些分分合合,他小時候其實不敢與別人建立親密關係,因為每次都是剛建立沒多久就又斷裂了,這對一個3歲前的孩子而言是難以忍受的傷痛。

十幾年前,我呼籲社會重視“打工”帶來的社會問題,並斷言打工會毀了三代人。目前來到心理諮詢室的青少年,正是當年的留守兒童。心理狀況及生存狀態已經令人觸目驚心。那些生下孩子後,匆匆離去的年輕父母,如今已無力為當時的“忙碌”買單了。總是經歷分分合合的孩子,造成難以逆轉的傷害,長大後在對人的信任度上已經出現了嚴重問題。

在眾多的人際關係中“成為自己”是人活在世上心理健康的唯一法則


綜上所述,父母與孩子的良好關係需要四個因素。

第一,要有愛。沒有愛,一個孩子可能根本就無法長大,他甚至都不會產生活下去的願望。一些殘酷的研究發現,如果沒有皮膚的接觸,嬰兒的夭折率高得可怕,即便生存了下來,他們的智商和情商都會處於一個很低的水平。

第二,要有自由。沒有自由,一個孩子就會成為撫養者的意志的延伸,他會覺得自己好像不是自己。

第三,關係要平衡。我們常喊“一切都為了孩子”這樣的口號,其實這樣的口號是極其糟糕的。假若我們真這麼做,那麼所有的孩子的內在關係模式都將是隻有自己沒有別人,他們都將喪失愛的能力。真正的好的關係模式是:父母自愛,同時愛孩子,於是也教給孩子自愛並愛別人。

第四,關係要穩定。一個不穩定的關係會給一個孩子造成極大傷害。這四個條件缺少任何一個,一個孩子就會受傷,他就難以在內心中建立起一個好的內在的關係模式來,他的人格就會存在一些缺憾,他的心靈成長就會出現一些問題。

在眾多的人際關係中“成為自己”是人活在世上心理健康的唯一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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