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怎麼做?這個會上說了......

2019年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會第39次主任會議專題研究立法工作,聽取2020年度立法建議項目徵集和五年立法規劃中期調整工作情況彙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於躍敏,副主任許勤華、張建庭、鄭榮勝、陳紅英、羅衛紅,秘書長張如勇參加。


立法工作怎麼做?這個會上說了......

2019年7月以來,市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2020年度立法建議項目徵集工作,向市級機關單位,各區縣(市)人大常委會和人民政府,各基層立法聯繫點,全體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公眾廣泛徵求意見。截至目前共收到立法建議項目25件。

近期,市人大常委會還部署開展五年(2017-2021年)立法規劃中期調整工作,面向市直屬各單位、基層立法聯繫點徵求意見。

大家認為,地方立法是具有中國特色、特徵鮮明的制度規範,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是提升地方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基礎。編制科學可行的立法規劃和年度計劃,對於增強地方立法的系統性、針對性、實效性,推動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與時俱進、完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大家提出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立法工作重要思想,認真貫徹“高質量立法、惠民立法、環保立法、弘德立法、協同立法”的新理念,高質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更好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要貫徹落實全國人大“省級人大立法工作交流會”及省人大傳達貫徹會精神,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自覺把黨委的重大決策與地方立法決策有機結合,更好聚焦杭州高質量發展的實際需要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統籌安排立法資源,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要充分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主導作用,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立改廢釋”並重、急需先立、成熟先行等原則,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科學制定2020年度立法計劃,調整完善五年立法規劃,為加快推進市域治理現代化,建設“一城一窗”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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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以來,共完成立法項目10件。

已通過

《杭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修訂)》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修改)》

☆《杭州市城市國際化促進條例》

☆《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修訂)》

☆《杭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條例(修改)》

☆《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

☆《杭州市會展業促進條例》

☆《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修訂)》

☆《杭州市蕭山湘湖國家旅遊度假區條例》

已廢止

☆《杭州市預算監督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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