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黃浦區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對一名咬傷他人耳朵和身體的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訴。
施暴男子
經查:
2020年6月26日凌晨4時許,被告人王某某在上海市鉅鹿路一酒吧門口處,醉酒後因瑣事與被害人馬某某(女)等人發生衝突,王某某將馬某某推倒在地,並有撕咬行為,途經此處的被害人李某某見狀上前勸阻,王某某遂將李某某左耳咬傷。
李某某左耳被咬傷
經鑑定,被害人李某某左耳廓部分缺損,構成輕傷;被害人馬某某身體多處受傷,一處輕傷,一處輕微傷。
作者 | 江躍中
圖片 | 受訪者供圖
編輯 | 包雍爾
2021-03-24 18:22:06 佚名
今天,黃浦區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對一名咬傷他人耳朵和身體的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訴。
施暴男子
經查:
2020年6月26日凌晨4時許,被告人王某某在上海市鉅鹿路一酒吧門口處,醉酒後因瑣事與被害人馬某某(女)等人發生衝突,王某某將馬某某推倒在地,並有撕咬行為,途經此處的被害人李某某見狀上前勸阻,王某某遂將李某某左耳咬傷。
李某某左耳被咬傷
經鑑定,被害人李某某左耳廓部分缺損,構成輕傷;被害人馬某某身體多處受傷,一處輕傷,一處輕微傷。
作者 | 江躍中
圖片 | 受訪者供圖
編輯 | 包雍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