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期>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梁明涉嫌 贪污案提起公诉" class="syl-page-img">
近日,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中心小学原校长何梁明涉嫌贪污罪一案,由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梁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何梁明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驮卢镇辖区各小学学生征订教辅用书收取书款的过程中,通过虚报的方式侵吞教辅书款,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核:陈良晓
供稿:甘甜甜
编辑:覃丹薜、黄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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