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是一名人大机关干部,当别人得知我在人大机关工作的时候,多半会假意赞美一番:“人大好啊,人大是权力机关”、“人大好啊,人大是‘四大家’,衙门大、级别高”。但是当转过身评论机关单位的时候,就会转换成另外一套话语:“人大是养老的地方”、“人大是清闲衙门”。
一褒一贬,都是实情;一正一负,也不错误。
那人大究竟是什么样的单位,说说我的认识。
提拔擢升的“他属飞地”
在机构规格上,人大常委会作为与同级党委政府平级的机关,它的领导班子成员是和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同级的。也正是因为这种同级,使得人大常委会可以成为同党委政府相媲美的地方。
以某县为例,现在全县有正科级领导200余人,而全体县领导也就30人左右,这其中,某县人大常委会就占了7个席位。也就是说大量的正科级领导(包括局长、乡镇书记等)想获得升迁,当上县委县政府领导职位的概率是很小的。但是组织部门又必须考虑为这些正科级领导升职或平调提供职位安排的渠道,因此人大常委会就成为正科级领导升平腾位的最佳平台(政协也是如此)。
以2011年换届以来的情况看,人大常委会共配备市管副县级领导8人,其中5人是从正科级领导提拔。他们分别是发改委主任、财政局长、组织部副部长、乡镇书记等实权派正科级领导。也正因为通过人大常委会的领导职数解决了他们提拔晋升问题,使得全县一盘棋平衡,减少了正科级干部间的非良性竞争。
但这种方式将人大变成提拔晋升的“他属飞地”。也就是说本来一直在人大机关工作的9名正科级干部(专工委主任等),就无缘或无望晋升副县级领导干部了。从实际情况看,人大机关的干部基本上最美好的结果便是到正科。而目前,各级党委在加强人大工作决定中,已经明确人大专(工)委会的正职原则上不再由人大机关产生,而主要来自于政府工作部门(委办局的主要领导)正职领导干部。也就是说,这对于一直工作在人大机关的干部来说,即使想在人大机关成为正科级干部,也几乎宣告不可能了。
来看一下人大机关的科级干部。在之前,年轻干部一辈子耕耘在人大,是有机会成长为人大机关“委、办”正科级主职的机会。就以目前情况看,人大机关的7名正科级实职,5人是在人大机关成长起来。但是正如上文说的,2015年以来,各级党委《关于加强与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规定,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的主职一般要从部委办局和乡镇正职中产生,这就压缩了人大机关年轻干部成长的空间。
在一个机关中甚至不能成为内设机构主职的现实情况,必然会影响到人大机关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致没有那种可以预期的正科级职务晋升机会(更谈不上副县级了)。当然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只在人大机关工作,就既没有相关部委办局正职领导的工作经历,也没有乡镇基层工作经验,这是极其不完整的,也是不利于开展有效监督的。但结果却是,如果工作一辈子也只能奔到个副科级或者主任科员,无疑加剧了人大机关年轻干部的不安定性和逃离性。
挪位安放的“在职干休”
除了作为提拔干部的“飞地”之外,还为不能晋升的科级干部提供了“干休所”。比如,一个部委办局的正科级干部提拔无望,却占着位子,必然影响其他干部的晋升机会。而人大机关作为为无望晋升的科级干部提供养老“干休”,来帮助全县一盘棋解决其他科级干部的提拔或晋升。
以某县人大机关本届以来进入的科级干部来看,共有5名,分别是某乡镇书记、某局书记(局长)、某街人大工委主任、某委办书记。这四名正科级干部安排到人大后,全县其他单位就空缺出来5个正科级岗位,可以提拔其他年轻干部,这就加强了全县其他科级干部的流动和晋升,激活了春水。
这样的安排,也使得新进入人大机关的科级干部们自然而然或不自觉地“独享天命”,找到了一个为自己养老的好去处,直到退休。到了人大工作后,他们认为自己提拔无望,自然也就没有了以往的工作激情,开展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再也难以表现出担任其他岗位的那种热情和积极性。他们的这种定位和状态,自然影响到整个人大机关在社会中的印象。
择机流动的“跳动之台”
正是由于基层人大机关的特点,人大机关年轻干部才不愿意将其作为终身工作的平台,也不愿意将人大工作作为终生奋斗的事业。人大机关的年轻干部以三种方式选择流动。第一是先在人大机关历练,然后借助大机关领导的权威,跟随两办干部一道,下派到乡镇进入领导班子,晋升副科级。从某县人大的实际情况来看,已经连续多名干部下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第二是选择通过考试离开。这种情形较多,自可以追溯到的2008年起,进入的5名年轻干部已经离开了4名。当然还存在较少见的第三种情形,即通过在人大机关培养并晋升到正科级,然后平级交流到具有实际权力的乡镇或委办局任职。
在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心目中,年轻人就应该下去,没有任何一个人大领导会告诉年轻干部,在人大好好干,争取在人大建功立业。因为大家都认为只有在基层街乡或部委办局工作,才能够算得上是干事创业的平台。
正是有了这种不成文的自然实际,人大机关的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基本上都没有做好长期在此作战的心里准备,因此他们也不会去深钻细研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程序的知识。实在来讲,以某县人大为例,在职的4名80后年轻干部中,虽然已在人大工作了多年,但对人大业务知识的理解都不够深入。尽管如此,他们也并没有花费精力和时间去钻研人大工作知识,这极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更不利于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的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