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亡,受益人申請20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沒資格申請保險金

閱讀前請點擊關注,保險諮詢、索賠維權,請私信好買保,專業索賠專家有問必答

消費者在購買保險之後,保險公司一般會讓被保險人指定受益人,當然也可以讓投保人指定受益人,但有一個前提就是要徵求被保險人的同意。如果被保險人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等到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的時候,就會按照法定受益人順序進行繼承,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該具有保險利益。

比如說妻子作為投保人,丈夫作為被保險人,丈夫可以指定妻子、子女以及父母作為受益人,指定子女以及父母因其血緣關係將不會改變,如果指定妻子作為合法受益人,如果夫妻關係破裂,丈夫發生了保險事故,那麼妻子能順利領取到保險金嗎?

男子身亡,受益人申請20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沒資格申請保險金

男子身亡,受益人申請20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沒資格申請保險金

今天好買保將會通過一則案例來個大家分析一下。

01真實案例

在2012年5月份,劉女士(化名)和孫先生(化名)已經結婚一年了,劉某想為自己的丈夫購買一份保險作為保障,於是就在當地的一家保險公司為孫某投保了一份壽險附加醫療險,指定受益人為妻子劉某,總保額為20萬元,醫療保險為6000元,門診費用不得超過600元。

幾年後,劉某和孫某感情破裂,於是雙方離婚,但是保單的身故受益人沒有進行變更,仍然是妻子劉某。

在2018年的時候,孫某患病搶救無效身亡,劉某在瞭解到情況之後,便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經過一番調查之後,拒賠了劉某。

劉某不解,自己明明就是這份保單的指定受益人,怎麼保險公司會拒賠呢?

保險公司表示對於孫先生的身故保險金來說,劉某和孫某已經解除了夫妻關係,也就是說劉某目前的狀況為喪失配偶身份,應該認定為未指定受益人,因此不具備理賠資格。

對於醫療費用來說,孫某作為被保險人,醫療險的受益人是孫某,劉某無權繼承保險金。

劉某不服,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請求保險公司理賠20萬元的保險金。

男子身亡,受益人申請20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沒資格申請保險金

男子身亡,受益人申請20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沒資格申請保險金

02案例分析

法院經過審查認為根據《保險法》司法解釋三第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險合同約定的受益人存在爭議,除保險人、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之外另有約定外,按照三種情況處理,其中一種情況是受益人的約定包括姓名和身份關係,保險事故發生時身份關係發生變化的,認定為未指定受益人

孫某的身故受益人約定的是妻子劉某,就包括了姓名和身份關係,在孫某身故的時候,兩人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也就是說身份關係已經發生了變化,劉某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已經無效,因此保險人認定為未指定受益人是合法的。

最終法院駁回了劉某的訴訟請求。

男子身亡,受益人申請20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沒資格申請保險金

男子身亡,受益人申請20萬理賠被拒,保險公司:沒資格申請保險金

劉某不能作為指定受益人領取保險金,那麼這20萬元錢還有醫療費用應該賠付給誰呢?因為這份保單未指定受益人,只能作為孫某的遺產來處理,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該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來處理。

03好買保觀點

上述案例中,劉某作為投保人,所繳納的保費就白交了嗎?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繳納的保費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在夫妻結束婚姻關係時,投保人可申請對保單的現金價值進行分割的。

劉某作為投保人,也作為指定受益人,最終未領取到保險金,那麼怎樣在雙方結束婚姻關係後劉某依然能作為指定受益人領取保險金呢?在消費者投保的時候,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該具有保險利益,但對於指定受益人並沒有這個規定,因此雙方即使離婚了,只要被保險人同意,就可以讓對方繼續作為指定受益人。

通常來說指定受益人要比法定受益人好,一方面指定受益人的範圍更加廣泛,可自由決定,完全尊重被保險人和投保人的意願;另一方面也能避免引起家庭糾紛,因此保險消費者在購買保險之後,一定要了解清楚有關受益人的問題。

聲明:本文章由好買保頭條號原創首發,版權所有。轉載請標明出處。保險索賠專家,有任何保險問題私信我,有問必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