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高端裝備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博時高端裝備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份額髮售已獲證監許可[2020]2907號文准予募集註冊。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註冊,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和市場前景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2、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記機構為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託管人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銀行”)。

4、本基金募集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5、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包括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增減或變更基金銷售機構,並在本公司網站列明。

6、本基金自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2月4日(具體辦理業務時間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公告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諮詢)通過銷售機構公開發售。

7、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須開立本基金登記機構提供的基金賬戶。本基金份額髮售期內各基金代銷機構網點和直銷機構同時為投資者辦理開立基金賬戶的手續。

8、投資者需開立“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才能辦理本基金的認購手續。投資者可在不同銷售機構開戶,但每個投資者只允許開立一個基金賬戶。已經開立登記機構提供的開放式基金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開立基金賬戶,直接辦理新基金的認購業務即可。若投資者在不同的銷售機構處重複開立基金賬戶導致認購失敗的,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不承擔認購失敗的責任。如果投資者在開立基金賬戶的銷售機構以外的其他銷售機構購買本基金,則需要在該代銷網點增開“交易賬戶”,然後再認購本基金。投資者在辦理完開戶和認購手續後,應及時到銷售網點查詢確認結果。

9、在基金份額髮售期間基金賬戶開戶和認購申請手續可以同時辦理。

10、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可認購基金份額,首次最低認購金額不低於10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0元(含認購費),募集期間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金額不受限制,具體最低認購金額以各家代銷機構公告為準。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認購的,首次最低認購金額不低於10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0元(含認購費),直銷機構最低認購金額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調整。

11、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在份額髮售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已經正式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投資者T日提交認購申請後,通常可於T+2日後(包括該日)到辦理認購的網點查詢認購申請的受理情況。

1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份額髮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發佈在本公司網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產品資料概要,及刊登在2020年11月13日的《證券日報》上的《博時高端裝備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

13、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佈在各基金代銷機構網站和本公司網站(www.bosera.com)。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業務申請表格並瞭解本基金份額髮售的相關事宜。

14、在發售期間,除本公告所列的直銷機構外,如增加其他基金代銷機構,請留意本公司網站。請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銷機構客戶服務電話諮詢。

15、本公司開通了網上開戶和認購服務,詳細的業務規則和交易指南,請投資者查閱或下載我公司網站上的相關業務規則和交易指南文件。

16、投資者可撥打博時一線通95105568(免長途話費)或代銷機構客戶服務電話諮詢購買事宜。

17、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認購款項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18、本公司可綜合各種情況對本基金份額髮售安排做適當調整,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基金髮售時間,並及時公告。

19、風險提示

本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瞭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理性判斷市場,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其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水平高於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需承擔匯率風險以及境外市場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或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或註冊上市的股票、存託憑證)、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允許買賣的香港證券市場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次級債等)、資產支持證券、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等)、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包含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現金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本基金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參與融資業務。

本基金基金資產可以投資於港股,會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包括港股市場股價波動較大的風險(港股市場實行T+0迴轉交易,且對個股不設漲跌幅限制,港股股價可能表現出比A股更為劇烈的股價波動)、匯率風險(匯率波動可能對基金的投資收益造成損失)、港股通機制下交易日不連貫可能帶來的風險(在內地開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時賣出,可能帶來一定的流動性風險)等。

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於港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於港股,基金資產並非必然投資港股。

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ABS)。資產支持證券(ABS)是一種債券性質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來自於基礎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或剩餘權益。與股票和一般債券不同,資產支持證券不是對某一經營實體的利益要求權,而是對基礎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和剩餘權益的要求權,是一種以資產信用為支持的證券,所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交易結構風險、各種原因導致的基礎資產池現金流與對應證券現金流不匹配產生的信用風險、市場交易不活躍導致的流動性風險等。

本基金可投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指期貨、國債期貨採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於保證金交易具有槓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股價、指數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者權益遭受較大損失。股指期貨、國債期貨採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補足保證金,按規定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投資帶來重大損失。

本基金可參與股票期權交易,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若參與股票期權交易,可能面臨價格波動風險、市場流動性風險、強制平倉風險、合約到期風險、行權失敗風險、交易違約風險等。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存託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於滬深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還將面臨中國存託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中國存託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存託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存託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託協議自動約束存託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託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託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託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股票(含存託憑證)資產佔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投資比例為股票(含存託憑證)資產的0%-50%。其中,投資於本基金界定的高端裝備相關證券的比例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和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應當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當本基金持有特定資產且存在或潛在大額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履行相應程序後,可以啟用側袋機制,具體詳見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說明書“側袋機制”等有關章節。側袋機制實施期間,基金管理人將對基金簡稱進行特殊標識,投資者不得辦理側袋賬戶份額的申購贖回等業務。請基金份額持有人仔細閱讀相關內容並關注本基金啟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風險。

本基金髮售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在市場波動因素影響下,本基金淨值可能低於發售面值,本基金投資者有可能出現虧損。

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也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一、本次份額髮售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基金名稱:博時高端裝備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博時高端裝備混合

基金代碼:010665(A類),010666(C類)

(二)基金類型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三)基金份額面值

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1.00元

(四)直銷機構與直銷網點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銷中心

地址:北京建國門內大街18號恆基中心1座23層

電話:010-65187055

傳真:010-65187032

聯繫人:韓明亮

博時一線通:95105568(免長途話費)

(五)份額髮售時間安排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髮售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

(六)基金的認購費率及認購份額的計算

1、發售面值:人民幣1.00元

2、認購價格:人民幣1.00元

3、認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收取認購費用,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投資人認購A類基金份額的,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如下:

表1:本基金的認購費率

4、認購份額的計算

(1)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1)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的情形下:

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淨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淨認購金額+認購期間利息)/A類基金份額髮售面值

2)認購費用適用固定金額的情形下: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淨認購金額+認購期間利息)/A類基金份額髮售面值

(2)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認購份額的計算公式為: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期間利息)/ C類基金份額髮售面值

(3)計算舉例

例1:某投資人投資550萬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其認購資金的利息為550元,其對應的認購費用為1000元,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認購費用=1,000.00元

淨認購金額=5,500,000-1,000=5,499,000.00元

認購份額=(5,499,000+550)/1.00=5,499,550.00份

即:該投資人投資550萬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假設其認購資金的利息為550元,則其可得到5,499,550.00份A類基金份額。

例2:某投資人投資550萬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其認購資金的利息為550元,其對應的認購費用為0元,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認購份額=(5,500,000+550)/1.00=5,500,550.00份

即:該投資人投資550萬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假設其認購資金的利息為550元,則其可得到5,500,550.00份C類基金份額。

5、募集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6、認購份額餘額的處理方式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兩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7、認購限制

首次最低認購金額不低於10元(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0元(含認購費),詳情請見當地銷售機構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對募集期間的單個投資人的累計認購金額進行限制,並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但單一投資者持有本基金份額集中度不得達到或者超過50%,對於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商業銀行受理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以下程序原則上適用於代銷本基金的商業銀行,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基金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新增代銷渠道的認購程序以有關公告為準。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份額髮售日的9:00-17:00。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事先辦妥銀行借記卡並存入足額認購資金

(2)個人投資者辦理開戶時,需本人親自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1)已辦妥的銀行借記卡;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3)填妥的開戶申請表。

(3)提交下列資料辦理認購手續:

1)業務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加蓋預留印鑑的認(申)購申請表。

(二)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受理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以下程序原則上適用於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基金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新增代銷渠道的認購程序以有關公告為準。

1、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份額髮售日的9:30-15:00(週六、週日及法定節假日不營業)。

2、資金賬戶的開立(已在該代銷券商處開立了資金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營業部指定銀行的存摺(儲蓄卡)。

3、基金賬戶的開立: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3)在本基金銷售機構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4)營業部指定銀行的存摺(儲蓄卡)。

4、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在開立資金賬戶和基金賬戶並存入足額認購資金後,可申請認購本基金。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本基金應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認購/申購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3)在本基金銷售機構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投資者還可通過各銷售券商的電話委託、自助/熱自助委託、網上交易委託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5、注意事項: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基金銷售機構的說明為準。

(三)本公司北京直銷中心受理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1、本公司北京直銷中心受理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

2、受理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份額髮售日(週六、週日及法定節假日不營業)。開始時間以櫃檯營業時間為準,截止時間為17點。

3、個人投資者辦理基金交易賬戶和基金賬戶開戶申請時須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經其簽字的複印件(個人身份證件只允許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中國護照、軍官證、士兵證、港澳居民來往內通行證、戶口本、警官證、文職證、臺胞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2)本人銀行卡/存摺複印件;

(3)本人指定銀行賬戶信息原件 (開戶銀行、賬戶名、賬號),加蓋銀行業務章;

(4)如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經其簽字的複印件,以及投資人授權代辦人辦理基金業務的公證書原件;

(5)填妥的《開戶申請表-個人》;

(6)填妥的《投資者基本信息表-個人》;

(7)填妥的《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8)填妥的《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

(9)如需採用遠程服務辦理業務,還需簽訂《個人投資者遠程委託服務協議》,一式兩份;

注:其中指定銀行賬戶是指投資者開戶時預留的作為贖回、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4、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時須提交填妥的《開放式基金申(認)購業務申請表》和投資者本人的有效證件原件及經其簽字的複印件。

注:個人投資者辦理基金認購業務前,需登陸“博時快E通”系統進行風險承受力能力的測評。

5、認購資金的劃撥

(1)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認購資金通過銀行轉賬匯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銷專戶:

1)建設銀行直銷專戶:

賬戶名稱: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全稱: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地壇支行

銀行賬號: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換號:429

聯行行號:50190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105100002037

2)交通銀行直銷專戶:

賬戶名稱: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全稱:交通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換號:060149

聯行行號:61113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301100000023

3)工商銀行直銷專戶:

賬戶名稱: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銀行全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銀行賬號: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換號:1221

工行實時清算系統行號:20100042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102100000072

4)工商銀行直銷專戶(個人投資者“匯款買基”業務優惠專用接收賬戶):

銀行賬號:0200000719027307551

(2)認購申請當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未全額劃入本公司指定直銷專戶,則認購申請無效。

6、注意事項:

(1)基金份額髮售期結束,以下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1)投資者劃出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者劃出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未足額劃出認購資金;

4)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2)投資者T日提交開戶申請後,應於T+2 日後(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網點不辦公則順延)及時到辦理開戶網點查詢確認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本公司將為投資者寄送確認書。

(3)投資者T日提交認購申請後,應於T+2 日後(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網點不辦公則順延)及時到辦理認購網點查詢認購接受情況,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

(4)辦理匯款時,投資者必須仔細閱讀《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直銷個人投資者匯款購買基金的提示性公告》,並注意以下事項:

1)投資者必須使用其預留賬戶(投資者在本公司直銷開立交易賬戶時登記的銀行賬戶)辦理匯款,如使用非預留賬戶、現金或其他無法及時識別投資者身份的方式匯款,則匯款無效;

2)投資者應在匯款附言/用途/摘要/備註欄正確填寫直銷交易賬號,並預留有效的聯繫方式,便於發生資金異常時及時通知;

3)投資者應在每次使用預留賬戶匯款後於匯款當日17點前將匯款單傳真至本公司匯款指定專用傳真號碼(010-65187031),並撥打電話(010-65187055)確認;

4)投資者應足額匯款,認購申請當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未全額劃入本公司指定直銷專戶,則認購申請無效;

5)投資者採用匯款交易方式發生的銀行轉賬手續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四)通過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開戶與認購程序

1、受理開戶及認購的時間

基金份額髮售日全天24小時接受開戶及認購業務,但工作日15:00之後以及法定節假日的認購申請,視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認購申請。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www.bosera.com)參閱《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業務規則》辦理相關開戶和認購等業務;

(2)尚未開通博時基金網上交易的個人投資者,可以登錄網上交易系統(博時快e通(http://trade.bosera.com)、博時移動版交易系統(https://m.bosera.com)、博時直銷網上交易系統APP版),與本公司達成電子交易相關協議,接受本公司有關服務條款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直銷交易賬戶開戶,在開戶申請提交成功後,即可直接通過博時網上交易平臺進行認購和支付;

(3)已經開通博時基金網上交易的個人投資者,請直接登錄博時基金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網上認購和支付;

(4)也可以採用匯款買基方式將資金匯入如下賬戶:

人行支付系統機構號:102100000072

(5)網上開戶、認購、支付和匯款的業務規則和相關公告請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

3、認購申請當日網上支付截止時間為15:00,未在規定時間內足額支付的申請將按失敗處理。

三、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商業銀行受理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程序

1、辦理時間

基金份額髮售日的9:00-17:00(週六、週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事先辦妥商業銀行借記卡並存入足額認購資金;

(2)機構投資者到網點辦理開戶手續,並提交以下資料:

1)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副本原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的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並經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或簽章);

3)業務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4)填妥的開戶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二)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受理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如下:

以下程序原則上適用於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基金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新增代銷渠道的認購程序以有關公告為準。

2、開立資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機構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1)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開立了資金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法人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檢)及複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6)預留印鑑;

(7)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3、開立基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1)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3)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申請認購本基金應提供以下材料:

(1)購買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3)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投資者還可通過電話委託、自助/熱自助委託、網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認購申請。

5、注意事項: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銷券商的說明為準;

(2)投資者認購時要註明所購買的基金名稱或基金代碼。

(三)本公司北京直銷中心受理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程序如下:

本公司北京直銷中心受理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

1、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2、機構投資者辦理基金交易賬戶和基金賬戶開戶申請時須提交的材料:

(1)開戶表單:

1) 《開戶申請表(機構)》(加蓋公章);

2) 《印鑑卡-機構》一式兩聯;

3) 《基金業務授權委託書(機構)》(加蓋公章及法人簽字或簽章);

4) 《機構投資者傳真委託服務協議》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如需開通網上交易,還需簽訂《機構投資者電話和網上委託服務協議》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5) 《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加蓋公章或經辦人簽字);

6) 《投資者基本信息表-機構》(加蓋公章);

7) 《機構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問卷》(加蓋機構交易預留印鑑或公章);

8) 《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加蓋公章);

(如此表中勾選“消極非金融機構”,還需填寫《控制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9) 《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信息表》(加蓋公章);

(2)基礎資料:

1) 指定銀行賬戶證明文件複印件(包括開戶銀行、賬戶名、賬號信息)(加蓋公章);

2) 企業有效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4) 機構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5) 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6) 全部受益人身份證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3)證明其受益所有人的其他證明材料:

1) 公司章程-股權結構部分複印件,應包括各股東持股數量及持有類型等內容(加蓋公章);

2) 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股東名單複印件(加蓋公章);

3) 註冊證書複印件(例如工商登記證書、稅務登記證書)(加蓋公章);

4) 存續證明文件複印件(例如營業執照、納稅證明等)(加蓋公章);

5) 備忘錄複印件(如公司股東達成的備忘錄)(加蓋公章);

6) 其他可以驗證客戶身份的文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注:其中指定銀行賬戶是指投資者開戶時預留的作為贖回、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其他非法人機構投資者辦理開戶業務流程可致電直銷中心(電話:010-65187055)諮詢。

3、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時須提交填妥的《開放式基金申(認)購業務申請表》,並加蓋預留交易印鑑。

(1)認購資金的劃撥

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認購資金通過銀行轉賬匯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銷專戶:

(2)認購申請當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未全額劃入本公司指定直銷專戶,則當日申請無效。

4、注意事項:

(1)基金份額髮售期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2)投資者T日提交開戶申請後,可於T+2日後(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網點不辦公則順延)及時到本公司直銷中心查詢確認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基金合同生效後,本公司將為投資者寄送確認書。

(3)投資者T日提交認購申請後,可於T+2日後(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網點不辦公則順延)及時到本公司直銷中心查詢認購接受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

(4)辦理匯款時,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投資者應在匯款附言/用途/摘要/備註欄正確填寫直銷交易賬號,並預留有效的聯繫方式,便於發生資金異常時及時通知;

2)投資者應在每次使用預留賬戶匯款後於匯款當日17點前將匯款單傳真至本公司匯款指定專用傳真號碼(010-65187031),並撥打電話(010-65187055)確認;

3)投資者應足額匯款,認購申請當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未全額劃入本公司指定直銷專戶,則認購申請無效。

(四)本公司直銷網上交易系統受理機構投資者的認購申請程序如下:

本公司直銷網上交易系統受理機構投資者的認購申請,機構投資者辦理基金交易賬戶和基金賬戶開戶需通過本公司北京直銷中心辦理。

1、受理認購的時間

基金份額髮售日全天24小時接受認購業務(認購期首日認購的起始時間為9:30),但工作日15:00之後以及法定節假日的認購申請,視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認購申請。

2、認購程序

(1)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www.bosera.com參閱《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業務規則》辦理認購等業務;

(2)尚未開通博時基金網上交易的機構投資者,需通過本公司北京直銷中心開通網上交易;

(3)已經開通博時基金網上交易的機構投資者,請直接登錄博時基金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網上認購。

3、認購資金的劃撥:

本公司直銷網上交易系統暫不為機構投資者提供認購資金的劃撥服務,認購資金的劃撥和注意事項按照本公司北京直銷中心受理機構投資者認購申請的資金劃撥程序辦理。

四、公司北京直銷中心受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申請程序

1、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辦理開戶申請時需提供的材料:

(1)QFII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的,應當開立名義持有人賬戶;

(2)填妥的《開戶申請表(機構)》,並加蓋託管行公章,以及外方負責人簽章;

(3)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複印件(加蓋託管行公章);

(4)國家外匯局頒發的外匯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

(5)託管人出具的基金業務授權委託書,加蓋託管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同時提供經辦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6)外方出具的基金業務授權委託書,加蓋外方負責人簽章,同時提供經辦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7)託管人出具的印鑑卡一式三份;

(8)外方出具的印鑑卡一式三份;

(9)由託管人加蓋公章的銀行開戶證明;

(10)如果開通傳真交易方式,須提供填妥的《機構投資者傳真委託服務協議》一式兩份,加蓋與開戶申請表相同的印章;

(11)填妥的《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一份。

2、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和資金劃撥等事項參照境內機構投資者的相關流程辦理。

五、清算與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認購資金將被凍結在由登記機構開立的本基金募集專戶中,認購資金凍結期間的資金利息折算為投資者的基金份額。

本基金權益登記由基金登記機構在發售結束後完成。

六、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髮售期截止後,由銀行出具基金募集專戶存款證明,由基金管理人委託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認購資金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基金登記機構出具認購戶數證明。

基金管理人應將驗資報告及本基金備案材料提交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會將於收到前述材料後予以書面確認,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將於收到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的次日發佈基金募集情況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七、本次份額髮售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新社區益田路5999號基金大廈21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5999號基金大廈21層

法定代表人:江向陽

批准設立機關:中國證監會

批准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6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人民幣2.5億元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浙商銀行”)

住所:杭州市蕭山區鴻寧路1788號

辦公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68號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證監許可〔2013〕1519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人民幣18,718,696,778元

電話:0571-88261004

傳真:0571-88268688

(三)直銷機構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關內容同上。

公司網址:www.bosera.com

(四)代銷機構

(1)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慶春路288號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慶春路288號

法定代表人:張達洋

聯繫人:毛真海

電話:0571-87659546

傳真:0571-87659188

客戶服務電話:95527

網址:http://www.czbank.com

(2)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北旺東路10號院西區4號樓1層103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北旺東路10號院西區4號樓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聯繫人:孫博超

電話:010-59403028

傳真:010-59403027

客戶服務電話:95055-4

網址:www.baiyingfund.com

(3)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徐彙區龍田路190號2號樓2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彙區龍田路195號3C座9樓

法定代表人:其實

聯繫人:潘世友

電話:021-54509998

傳真:021-64385308

客戶服務電話:400-181-8188

網址:http://www.1234567.com.cn

(4)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杭州市餘杭區倉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號1棟202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江南大道3588號恆生大廈12樓

法定代表人:陳柏青

聯繫人:朱曉超

電話:021-60897840

傳真:0571-26697013

客戶服務電話:400-076-6123

網址:http://www.fund123.cn

(5)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西路1號元茂大廈903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五常街道同順街18號同花順大樓

法定代表人:凌順平

聯繫人:吳傑

電話:0571-88911818

傳真:0571-86800423

客戶服務電話:400-877-3772

網址:www.5ifund.com

(6)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海淀東三街2號4層401-15

辦公地址:北京市經濟開發區科創十一街18號院京東總部A座4層A428室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聯繫人:徐伯宇

電話:400-098-8511

傳真:010-89188000

客戶服務電話:400-088-8816

網址:http://jr.jd.com/

(7)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阜通東大街1號院6號樓2單元21層222507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阜通東大街1號院6號樓2單元21層222507

法定代表人:鍾斐斐

聯繫人:戚曉強

電話:15810005516

傳真:010-85659484

客戶服務電話:400-061-8518

網址:danjuanapp.com

(五)登記機構

名稱: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新社區益田路5999號基金大廈21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8號中糧廣場C座6層609

法定代表人:江向陽

電話: 010-65171166

傳真: 010-65187068

聯繫人:許鵬

(六)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負責人:廖海

電話: 021- 51150298

傳真: 021- 51150398

聯繫人:劉佳

經辦律師:廖海、劉佳

(七)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 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安永大樓17層01-12室

執行事務合夥人:毛鞍寧

聯繫電話:(010)58153000

傳真電話:(010)85188298

經辦註冊會計師: 王珊珊、賀耀

聯繫人:賀耀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