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佳木斯“女魔”馬豔紅殺人案:生性風流,殺4人後分屍

來源:@History 歷史。原題:“女魔”馬豔紅記:人雖美但生性風流,曾憑一己之力殺4人後分屍。

人雖美但生性風流,曾憑一己之力殺4人後分屍。怎麼回事呢?馬豔紅,1967年出生,黑龍江佳木斯市樺川縣農民。說起馬豔紅,在老家也算是個家喻戶曉的人物。這女的不僅人長得很美,還生性風流,更是具備了“招蜂引蝶”的體質。

此外,馬豔紅也特別愛玩,從小到大,總有一群男性朋友圍在她身邊,轟都轟不走。當時的風氣還很保守,父母怕她這樣玩下去會出事,做出有辱門風的事情來,可管又管不了,所以便施加壓力將馬豔紅嫁了。本以為結婚後,馬豔紅會安心跟丈夫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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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沒過幾年就拋下2個孩子離婚了,原因是丈夫管得太嚴,時間為1993年。熟人對馬豔紅的印象也不好,說她人雖美但輕浮,心眼也多,沒個準話,喜歡撒謊。離婚後,馬豔紅一直在佳市租房單過,房東叫徐學禮。為了博取房東的同情,她編造了自己悽慘的經歷。

馬豔紅自稱叫“王蘭”,和丈夫一起做生意掙了大錢 , 但丈夫卻和打工的女服務員勾搭上了,最後帶著兒子和全部家當與那女的過上了。無奈之下 , 她只好到一家個體副食商店站櫃檯 , 就近來租徐家的房子。徐學禮對她倍感同情 , 將月租100元的房子50元就租給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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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馬豔紅想做點買賣,過自己的小日子。可她沒生意頭腦,商場競爭又殘酷,所以很快虧本關門了。生意做不下去,又不想去打工,她離家帶的錢很快就用光了。1994年8月25日,徐學禮來收房租。馬豔紅稱自己工資還沒發,連吃飯錢都沒有, 房租得往後拖。

說完還掉了幾滴眼淚,看到這樣一個美人在自己面前落淚,徐學禮立馬心軟了,連忙安慰馬豔紅,還從錢包裡拿出200元讓她先花。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善意的舉動,卻引來了馬豔紅的殺心。因為她看到徐學禮的錢包裡有厚厚的一疊錢,那疊錢少說也有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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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在當時可以說是一筆鉅款了。晚上,馬豔紅躺在床上想好了自己的殺人計劃。8月26日,她借徐學禮一家要出遠門探親,以送行為由,把徐學禮一家3口請到自己房裡吃飯。然後裝出很熱情的樣子,招呼徐學禮一家喝酒吃菜。沒過多久,這3口就昏了過去。

原來,他們喝的酒早已被馬豔紅下了藥。接著,她從徐學禮口袋中搜出全部現金,拿過菜刀把3人都殺了,並將其分屍,最後把把屍體拋在稻田、水溝、橋下。之後,馬豔紅拿著徐學禮的錢在市區租了房子。為了繼續賺大錢,快錢,馬豔紅又在繼續物色有錢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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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交了好幾個男友(或者說獵物),可都因為對方是窮人,便一腳踹了。而那幾個男的,也因為沒錢,從而躲過了一劫。為了更好的尋找目標,馬豔紅“唯美信息部”徵婚,登記時用了“任秀娥”的名字,離婚理由是封建思想嚴重的婆家嫌她不生育而掃地出門。

1995年3月,“唯美信息部”介紹了一個名叫董大慶的男子給馬豔紅。董大慶身高近1.80米,人長得帥氣,這讓馬豔紅對其有好感。於是兩人相識沒多久,馬豔紅便搬到董大慶的住處,兩人同居了。之後,董大慶在馬豔紅的引誘下,拿出了自己2萬元存摺給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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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董大慶這個平常的舉動,卻給自己引來了殺身之禍,因為馬豔紅盯上了他的存摺。1995年6月2日 ,董大慶喝了馬豔紅事先下了藥的酒後就昏了過去,然後被其殺害。之後,馬豔紅將董大慶分屍拋棄。就這樣,馬豔紅一己之力殺了4人,還將4人給分屍了。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馬豔紅很快被警方逮捕。1998年年底,她被槍斃,年僅31歲。行刑前夜 , 馬豔紅哭了,她說她很想再看看她的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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