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購條規修改,是超級利好?

股份回購條規修改,是超級利好?

週末消息,中國證監會主席劉士餘發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據悉,針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草案從三個方面對該條規定作了修改完善:一是補充完善允許股份回購的情形;二是適當簡化股份回購的決策程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數額上限,延長公司持有所回購股份的期限;三是補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的規範要求。

對此,有人把這當作是又一個超級利好,事實上真的是如此嗎?

首先,我們先來解讀股票回購的行為。

股票回購:在回購股票時牢記,為回購所支付的現金及其對應的價值都是來自於公司的。只有當公司以低於每股價值的價格回購股票時,這種股票回購行為才會增加剩下股份的價值。

——以上描述摘自《投資的護城河》一書

其次,回購股票時哪類股東會從中收益。

在現實中,價值判斷取決於旁觀者的能力,而不難想象的是,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通常會過高地估計自家股票的價值。於是,通常只要一家公司持有多餘的現金流,即使此時公司對應著高於平均的盈利水平和股價,管理層也會實施回購,而不會等到股價便宜的時候。顯然,這時股票回購行為就是損害股東利益的,只有明確認同的便宜的股票,在回購中股東是受益的

第三,回購條規修改對市場的影響。

(1) 從短期來看這是個利好消息,結合上週的喊話政策底,這次算是鞏固政策兜底,短期刺激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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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前A股存在很多大股東質押爆倉的股票,他們會有極大的動力用公司的錢去回購挽救爆倉的窘境,如果沒有明確的規則指導,這種回購將對長期股東價值造成毀滅性打擊,有極高的道德風險。

股份回購條規修改,是超級利好?

說白了,就是用全體股東的錢,救那些高位套現減持又大規模質押的大股東,自己被大股東高位坑,又在低位坑一次,不明真相的股民還很高興,證監會還相當鼓勵,這明顯是坑害中小股民利益的事情。就拿金髮科技 說,這股我今年跟蹤過幾次,大股東從去年底到年初一直在相對高位減持,自己砸個坑,又拿上市公司錢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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