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条规修改,是超级利好?

股份回购条规修改,是超级利好?

周末消息,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据悉,针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草案从三个方面对该条规定作了修改完善:一是补充完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二是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延长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三是补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

对此,有人把这当作是又一个超级利好,事实上真的是如此吗?

首先,我们先来解读股票回购的行为。

股票回购:在回购股票时牢记,为回购所支付的现金及其对应的价值都是来自于公司的。只有当公司以低于每股价值的价格回购股票时,这种股票回购行为才会增加剩下股份的价值。

——以上描述摘自《投资的护城河》一书

其次,回购股票时哪类股东会从中收益。

在现实中,价值判断取决于旁观者的能力,而不难想象的是,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通常会过高地估计自家股票的价值。于是,通常只要一家公司持有多余的现金流,即使此时公司对应着高于平均的盈利水平和股价,管理层也会实施回购,而不会等到股价便宜的时候。显然,这时股票回购行为就是损害股东利益的,只有明确认同的便宜的股票,在回购中股东是受益的

第三,回购条规修改对市场的影响。

(1) 从短期来看这是个利好消息,结合上周的喊话政策底,这次算是巩固政策兜底,短期刺激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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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前A股存在很多大股东质押爆仓的股票,他们会有极大的动力用公司的钱去回购挽救爆仓的窘境,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则指导,这种回购将对长期股东价值造成毁灭性打击,有极高的道德风险。

股份回购条规修改,是超级利好?

说白了,就是用全体股东的钱,救那些高位套现减持又大规模质押的大股东,自己被大股东高位坑,又在低位坑一次,不明真相的股民还很高兴,证监会还相当鼓励,这明显是坑害中小股民利益的事情。就拿金发科技 说,这股我今年跟踪过几次,大股东从去年底到年初一直在相对高位减持,自己砸个坑,又拿上市公司钱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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