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法院:找关系帮忙“捞人”被骗数万元

近日,彬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对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彬州法院:找关系帮忙“捞人”被骗数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 2016年7月,刘某某丈夫任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刘某某便联系李某某,请其帮忙。李某某当时债务缠身,产生诈骗的想法,便先后以打点关系需要送礼花钱等各种事项为由,骗取刘某某82000元。2017年12月任某刑满释放,刘某某才知自己被骗,便向李某某索要自己的钱款,李某某在归还7000元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再还款,后无法联系。

彬州法院:找关系帮忙“捞人”被骗数万元

我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多次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某归案有坦白情节,愿意认罪认罚,并退还了部分赃款,对其从轻判处。

在此提醒大家,这种所谓找人可以“捞人”“办事”“摆平”的诈骗案件,已经屡见不鲜,广大群众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汲取教训,谨防诈骗。这种花钱“捞人”“办事”“摆平”的把戏,只是抓住一些当事者家属“救人心切”、“办事心切”的心理,把自己装扮成通天之人,大肆行骗。在表达诉求、争取合法权益、解决问题时,务必走法律途径、正规途径解决,不要寄托于托关系、走后门,以防被人钻空子,人才两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