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會計,
開錯發票那是常有的事情,
那到底是應該作廢還是衝紅呢?
怎麼區分呢?
今天元小寶就給大家解決這個疑問。
一
作廢發票處理
作廢發票需要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
(1)當月發票且發票聯次齊全
(2)銷售方未抄稅(增值稅發票)且未記賬
(3)購買方未認證或未通過認證
二
發票紅衝的常見情形
下列3種情況是常見的發票紅衝情形:
(1)發生銷貨退回
(2)開票有誤
(3)應稅服務終止
注意: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成品油消費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號)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以及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
三
常見問題
1、A單位取得了一張票面稅率欄次填寫錯誤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應該如何處理?
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因此,可將已取得的發票聯次退回銷售方,並要求銷售方重新為A單位開具正確的發票。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現開票有誤的,應如何處理?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現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後,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規定:自2019年9月20日起,納稅人需要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17%、16%、11%、10%稅率藍字發票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承諾書》,辦理臨時開票權限。臨時開票權限有效期限為24小時,納稅人應在獲取臨時開票權限的規定期限內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納稅人辦理臨時開票權限,應保留交易合同、紅字發票、收訖款項證明等相關材料,以備查驗。
3、納稅人當月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後,發現開具有誤,能否在當月作廢該張發票?
答:增值稅電子發票開具後不能作廢。納稅人開具電子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的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四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