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菜”種出事!煙臺牟平一市民種2600株罌粟被查處

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4月20日訊

(記者 盧偉霞 通訊員 牟公宣) 近日,煙臺公安局牟平分局文化路派出所在禁毒宣傳工作中掌握一涉毒線索:在文化街道辦事處永安莊村一小菜園,發現有人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

通過對該區域進行走訪排查,民警鎖定了菜園種植人王某玉,並傳喚到現場進行指認。

種“菜”種出事!煙臺牟平一市民種2600株罌粟被查處

62歲的牟平區市民王某玉有著閒暇時種菜的愛好。2019年10月,他在牟平大集一陌生老頭處購買了許多菜種,包含紅根菠菜、苔菜、韭菜和“野生苦菜”等。而王某玉口中的“野生苦菜”,正是民警發現的罌粟,大的罌粟苗高約二十公分,小的不到十公分。

期間,王某玉不僅“誤種”,還把罌粟當成普通野菜吃了。一共六壟,撿著嫩的已經吃了兩壟(蘸醬生吃或者包餃子),剩四壟還在菜園生長。

種“菜”種出事!煙臺牟平一市民種2600株罌粟被查處

在嫌疑人和見證人的見證下,民警進行了現場剷除。經清點,菜地內非法種植的罌粟達2600株。2020年4月18日,經青島海關技術中心鑑定,王某玉種植的“野生苦菜”確係毒品原植物罌粟,牟平警方遂立案偵查。根據刑法規定,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應追究刑事責任。目前,王某玉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公安機關在此提醒市民:罌粟是國家明令禁止種植的毒品原植物。從罌粟果上提取的汁液,可以加工成鴉片、嗎啡、海洛因等,市民不論出於什麼目的、種植多少,都是法律不允許的。

種“菜”種出事!煙臺牟平一市民種2600株罌粟被查處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1、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2、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3、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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