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让餐饮行业进入了漫长的寒冬,面对锐减的客流量,不少商户开始转战外卖平台维持经营,然而在这个艰难的阶段,饿了么却持续“涨佣”。
近日,温州瑞安、江苏淮安餐饮两地商户向科技金融时报反映,其入驻的平台饿了么以“独家”签约为条件,单方面将每一单抽佣服务费由18%上调至27%。
温州瑞安的餐饮店“天下老泡泡”上线饿了么已经有两年时间,门店生意主要以周边区域的居民为主。老板戴细娥表示,“3月24日,饿了么销售经理要求她只能与该平台独家合作,否则将提高原先20%比例的抽佣服务费。在没有协商的情况下,4月初,饿了么将抽佣费率提高到27%,商家利润被压缩到很微薄,现在勉强支撑着。”
位于江苏淮安塘下镇的餐饮店“淮南牛肉汤”也遭遇类似情况。老板张玉健表示,“饿了么‘挑中’了日销售额在1000单左右的商家,要求‘独家’入驻餐饮门店,否则就提高抽佣费率。门店的抽佣费率由此前的18%上调至26%。”
为了盈利,张玉健只能将门店原先对食客的“满20元减4元”促销优惠降至满足条件“减2元”,同时将部分11元的餐食调价为12元,然而却遭遇饿了么对其餐食的下架。张玉健说,疫情后,每天五六十单的外卖单量,到现在只有二十单左右。
事实上,除了报道中提到的地区,早在今年2月24日,山东省及济南市10家省市级餐饮业社团组织就曾联合向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发了《关于强烈呼吁外卖平台全面降费的公开信》,呼吁其在疫情期间,能够尽快出台降低佣金费率在内的各项餐饮扶持措施。面对协会的投诉,饿了么曾表示将对山东餐饮企业外卖佣金降低两个点,但两个月过去了,饿了么并未兑现降佣的承诺。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吴晓洁律师认为,外卖平台提高佣金比例是寻求盈利的市场行为,其背后可能存在着例如人力、宣发、运营等多种成本抬升的因素,但是如果将提高佣金比例和“平台二选一”这种排他性条款捆绑在一起,就可能侵犯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
同时,饿了么也应该认识到,平台与商家唇亡齿寒,在艰难时期,平台应与商家共克时艰,盲目追求利益可能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