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4名兒童被土方壓埋事件調查:涉事開發商曾因私自改建被投訴

4月18日,河南原陽縣一在建工地土方中,發現4名兒童屍體,事故調查組初步查明,該工地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屬無證非法施工,涉事車輛為向後傾翻型後八輪自卸車,系違規作業。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調查發現,涉事開發商和施工方疑似為一家,並且涉事開發商在去年因私自拆除改建住宅樓被投訴。

8名開發、施工人員被刑拘

村民稱開發商和施工方都是一家

根據新鄉日報的報道, 4月18日下午,盛和府建築工地自卸車傾倒土方時,將在工地玩耍的4名兒童壓埋,致其不幸死亡。

河南4名兒童被土方壓埋事件調查:涉事開發商曾因私自改建被投訴

據瞭解,這家涉事工地的開發商為新鄉市眾孚置業有限公司,施工方為新鄉市群英租賃有限公司,在工程施工時並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原陽縣委宣傳部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4月18日事發當時,出事現場正在挖地基,有3名駕駛剷車和大車的司機,工地無其他工人。目前被帶走調查的人員共有8名,其中包括3名司機以及項目方、施工方的相關責任人。

多位村民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這兩家公司其實是一家,都是親戚關係。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網發現,新鄉市眾孚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吳堯臣,也是該公司的執行董事。該公司在2018年5月21日成立,登記機關為新鄉市原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註冊資本2000萬,經營範圍為房地產開發,該公司的監事為吳堯恆。在登記信息上,住所寫的是原陽縣城關鎮宏運社區106號。而新鄉市群英租賃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3月21日,法人代表為吳新傑,公司經營範圍為機械設備租賃;渣土清運,監事為吳堯坤。

值得注意的是,兩家公司的相關負責人都是吳姓,並且兩家公司登記的住所也是宏運社區106號。 4月21日上午,記者來到宏運社區106號發現,這是一棟沿街的商品房,房子上方掛著一個招牌寫有“新鄉市眾孚置業”幾個字,處於關閉狀態。據社區居民介紹,這棟房子已經好幾年沒人辦公。

曾用事發村莊土地建小區

去年還因私自改建被投訴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瞭解到,宏運社區就緊挨著四名兒童出事的溫莊村,根據村民的介紹,建設這個社區用的就是溫莊村的土地,該社區開發商與涉事工地盛和府為同一個開發商新鄉市眾孚置業有限公司。

據瞭解,宏運社區總共有300多戶居民,有的是溫莊村村民,因為拆遷安置到此處,還有一部分出售。據多個社區居民稱,社區的房子建了很多年,但一直沒有取得房產證。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通過檢索發現,2019年8月28日,有人曾在當地的領導留言板上向新鄉市委書記張國偉投訴了該社區,內容為,原陽縣宏運社區開發商私自在原本規劃建設好的公共活動區域,私自拆除並改建為67號、68號兩棟住宅樓的惡劣行為。

內容中還稱,原陽縣宏運社區開發商,在業主入住兩年後,私自拆除業主共有綠地及活動區域並改建為兩棟住宅樓,導致現在小區環境與當初開發商宣傳的平面規劃圖嚴重不符,整個小區綠化率與容積率嚴重不達標,請問宏運社區開發商有沒有取得建設用地許可證和建設規劃許可證?宏運社區開發商有沒有向規劃部門提交67號、68號兩棟住宅樓的改建申請,有沒有批准開發商更改原有的規劃並同意建設67號、68號兩棟住宅樓。

在2019年9月6日,中共原陽縣委回覆稱,宏運社區開發商向規劃部門提交項目修改方案申請,但該修改方案未經縣規劃委員會同意,且67號樓、68號樓未辦理相關規劃手續。

在此前的採訪中,不少村民也對樓房質量表達了不滿。

未拿施工許可證就施工

這種現象不少

據瞭解,涉事工地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屬於非法施工。4月15日,住建局曾對這一項目下達整改通知但未收到回覆。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行業人士認為,應該從源頭上加強監管才能避免一些事故。

他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其實,開發商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就施工的現象非常多。施工許可證需要圖審、公示等,最快的話也得一個月,如果手續不全要等半年甚至一年,而開發商拿一塊地皮需要大量的資金週轉,只有縮短商品房交易的週期,資金才能快速回攏。“也有的開發商為了玩弄資本,想快速施工,快速賣房。”上述行業人士表示,違規施工又缺少監管,就可能會出現問題。上述人士介紹,辦理施工許可證是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行政主管部門也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

他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拿地即施工一般都是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屬於違法行為,發現的群眾可以主動投訴,不過也有例外,去年,為了幫助企業加快經營性用地上市速度,南京出臺了一項政策,施工方拿地即可施工,“但這在在全國都很少見。”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劉雲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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