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新小區竟被一分為二?工作人員拒不透露私下接受採訪罰款3萬

買房子誰家不是千挑萬選?性價比、房子的位置、戶型、質量以及小區配套設施等等,都是買房子的人關心的地方。濰坊安丘市的孫先生跟記者反映,在當地新城悅雋青雲府購買了一套房子,但就在房子建設的過程當中,一個消息讓他有點坐不住了……


1

業主晚上出來溜街

竟發現小區被一分為二?


孫先生告訴記者,2018年自己從安丘新城悅雋青雲府花90多萬購買了一套房子,可是今年4月份,安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張貼了一張建設項目規劃調整方案批前公示圖,開發商要將新城悅雋青雲府三期改成雍翠府,這讓購房者們急了。


這個新小區竟被一分為二?工作人員拒不透露私下接受採訪罰款3萬


濰坊安丘市民孫先生說:“開發商將小區的這一部分劃出去了,規劃成為另外一個小區,名稱為雍翠府,原先我們這個小區是總體的,有北側主入口和南側的次入口,規劃調整後,我們小區只有北側的主入口,南側的次入口為雍翠府小區的入口。”


這個新小區竟被一分為二?工作人員拒不透露私下接受採訪罰款3萬


市民李女士告訴記者:“最可恨的是他們改了規劃,沒有通知我們業主,是有位業主晚上出來溜街無意中發現的。”


如果小區被一分為二,也就意味著公共區域和相關配套設施會有變化,這是購房者們所不能接受的。


這個新小區竟被一分為二?工作人員拒不透露私下接受採訪罰款3萬


2

建設公司工作人員:

我們有制度,私下接受採訪罰款三萬


在新城悅雋青雲府第三期雍翠府記者見到了負責開發建設的景建公司的工作人員,他證實了購房者們的說法。新城悅雋青雲府和雍翠府不是一個小區,現在雍翠府的開發商是景建公司。購房者們如果有疑問可以去新城悅雋青雲府售樓處諮詢。這位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我們有一個新聞發言人制度,私下接受採訪要罰款三萬元。”


小區一分為二 開發商啥說法?


在新城悅雋青雲府售樓處記者見到了開發商濰坊億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對於這件事工作人員並沒有任何解釋。


這個新小區竟被一分為二?工作人員拒不透露私下接受採訪罰款3萬


3

開放商解釋:

整個小區規劃是一個整體,不存在分兩個小區


為了進一步核實情況,記者又找到了安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工作人員的協調下,景建公司的工作人員出面介紹了情況,“開發商只有一個,就是億昌公司,而億昌公司的兩個股東,一個是新城,一個就是景建。新城負責一二期開發、運營,景建負責第三期開發運營。整個小區的規劃是一個整體,不存在分兩個小區,整個的小區規劃、服務配套用房、服務配套設施,到以後的日常居住管理,都是一個小區。”


既然是一個小區,為什麼要再加個名字,並且要進行規劃變更?


景建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規劃變更是出於優化考慮。三期規劃變更的方向是降低樓層高度、減少容積率,在日照時長和景觀視野上得到改善等。規劃變更後,原有的公共配套設施與變更前保持一致。


但是對於這個說法,購房者們依舊無法接受。“他們的程序有問題,應該是先經過我們同意,然後再進行規劃變更,但開發商變更規劃我們是不知情的。”


這個新小區竟被一分為二?工作人員拒不透露私下接受採訪罰款3萬


產權屬於開發商,做法符合要求嗎?


對於購房者們的質疑,新城公司給記者發了一份以開發商濰坊億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義出具的情況說明,“目前青雲府還未交付產權,屬於開發商,做法符合法律規定以及合同規定,在此期間的規劃、更改、履行、報批、公示和聽證環節。”


記者也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4條的規定,商品房銷售後,房地產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和設計。如果要變更規劃設計的話,應當經過規劃部門的批准,變更後方可實施。”


這個新小區竟被一分為二?工作人員拒不透露私下接受採訪罰款3萬


4

規劃部門:批前公示,有異議可以提


為了進一步確定規劃變更的相關情況,記者採訪了安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開發商提供的資料來看,目前提出的規劃變更方案符合規範要求,所以進行了批前公示。並表示,新城悅雋青雲府和雍翠府確實還是一個小區,所有的公共設施都是公用的,幼兒園、南門也是共用的,不會以任何形式隔離成兩個小區的。


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還只是批前公示階段,沒確定開發商最終是否能規劃變更,因為購房者們提出了異議,所以他們決定召開聽證會聽取意見。“購房者之前也是來找過我們,15日下午舉行聽證會,聽取他們的意見。”


購房者們告訴記者,他們也期待這件事能在聽證會上有新的進展,如果開發商更改規劃審批通過,他們希望能退房。


這個新小區竟被一分為二?工作人員拒不透露私下接受採訪罰款3萬


那麼購房者們的訴求合法嗎?“結合到本案的案情來看,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基於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房地產企業需要變更規劃設計的話,應當滿足以下條件:第一是應當經過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批准,第二個經過城鄉規劃部門的批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開發商應當通知買房人。買房人在接到通知之後,有權利在15個日內提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如果是買方人提出書面答覆的情況下,是有權利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進行賠償。”


4月16日晚,購房者們告訴記者,聽證會召開當天,開發商以及新城工作人員沒有到場,只有景建的人到了,所以聽證會取消。


對於這件事情,閃電新聞記者將繼續關注。


來源:齊魯網·閃電新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