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省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食品安全委員會,長春新區管委會食品安全委員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省政府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

《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代章)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四個最嚴”要求,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全鏈條全過程監管,推動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現將年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實食品安全責任

(一)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責任追究的重點要落到企業的主責和首責上,堅決落實“處罰到人”相關規定,出了問題要追究到企業法人(實際控制人)和相關責任人。督促企業建立自查制度,提升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管控能力。持續開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年”活動,督促食品生產企業繼續抓好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抽查考核,力爭監督抽考企業覆蓋率達100%。建立食品追溯平臺,進一步推動追溯體系互聯互通,加強全程追溯的示範推廣。繼續優化企業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方案,健全理賠機制,引導企業擴大參保覆蓋面,發揮保險分擔風險作用。

(省市場監管廳、省發改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商務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吉林銀保監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二)強化部門監管責任。督促各級監管責任落到實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行監管職責,釐清監管責任,完善監管責任機制,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幹事擔當的良好局面。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守好底線,為保供給、保質量提供堅強保障,推進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在全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對入市食用農產品開展進貨查驗,實現合格證制度與市場準入制度有效銜接。加大隨機抽樣力度,嚴厲打擊虛假開證、冒用他人名義開證等行為,嚴防不合格食用農產品進入市場。堅決防止出現食品安全風險與疫情防控風險疊加,紮實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省市場監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三)夯實屬地管理責任。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發〔2019〕17號)《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廳字〔2019〕13號)和《關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的實施意見》(吉食安委發〔2019〕3號),結合“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省政府年度重點工作責任制落實機制,進一步壓實各地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方式,強化考核結果運用。理順省市縣鄉四級食安委工作機制,強化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職能作用。各級要充分認識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收官之年,特別是在我省經濟下行壓力增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帶來諸多挑戰下,守好食品安全底線的極端重要性,確保不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建立健全獎懲機制,按照有關規定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沒有履行職責的進行嚴肅問責。各地年底前向上一級黨委、政府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

(省政府食品安全辦及省政府食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科學治理

(四)健全法規制度。積極推進《吉林省食品安全條例》立法進程,適時啟動全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糧食安全保障、食品安全行刑銜接等制修訂工作,及時補充完善政策措施,切實為全省食品安全治理規範化提供強有力保障。把學法用法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有機結合,組織基層監管部門和執法隊伍學習運用《食品安全法》,提高執法水平和監管能力。(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廳、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五)完善標準體系。不斷完善全省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加快特色食品的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嚴格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及管理,積極做好跟蹤評價,實施風險評估和標準制定專項行動,持續制修訂一批產業發展和監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的諮詢服務工作,提高食品企業標準研製水平。配合國家制定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獸藥殘留標準和修訂畜禽水分限量國家標準等工作,加快農業地方標準體系建設。

(省衛生健康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市場監管廳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六)強化源頭治理。深入整治蔬菜、肉類等食用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和非法添加“瘦肉精”、私屠濫宰、生鮮乳違禁物質等問題。推進食用農產品綠色生產,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30%以上,主要農作物農藥利用率達40%以上。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者、銷售者、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嚴格落實法定義務責任。嚴格執行畜禽屠宰檢驗檢疫制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開展食用農產品、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專項監測和風險評估,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達97%以上。強化商品鹽質量監測,適時對承儲企業儲備鹽數量、質量情況進行實地盤點和檢查。(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市場監管廳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七)嚴懲違法犯罪。持續開展“崑崙”行動,始終保持對食品安全犯罪高壓態勢,進一步落實“處罰到人”的要求,著力解決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取證難、移送難、入罪難等問題。突出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三無”食品、“山寨”食品、畜產品等重點領域專項行動,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懲違法犯罪,形成社會震懾。加強食品安全案件審理與對下指導,統一全省裁判尺度,做到依法審判,維護群眾食品安全

加強食品安全領域立案和行政訴訟監督。加大對食品安全犯罪行為的刑事處罰力度,高度重視案件線索的摸排核查,掛牌督辦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重大案件。(省公安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八)強化技術支撐。建設市場監管大數據輔助決策系統,做好市場主體大數據分析運用。依託省檢驗檢測基地,打造集質量分析、檢驗檢測、科研開發、技術諮詢等功能於一體的高端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提升省級食品檢驗技術機構、食品類國家質檢中心、省質檢中心科研能力,探索推進市縣兩級檢驗檢測機構整合重組。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食品抽檢和核查處置,強化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大重點區域、企業、品種、項目抽檢監測力度,按照農產品和食品企業、品種、項目2020年達到4批次/千人要求,科學制定計劃,合理分配批次數量。強化不合格食品跟蹤抽檢核查處置,及時向社會公示抽檢信息。(省市場監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建設“數字食安”。加快“數字食安”建設,推動構建縱向貫通、橫向互聯的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平臺。進一步加大科技支撐力度,把食品安全納入到2021年度省級科技發展計劃指南中,做好項目調研、徵集和確定立項等工作。將“互聯網+公安”與“互聯網+食品”有機結合,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科技手段開展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線索排查,拓展網上網下戰場,提升網上網下聯合作戰能力。依託“吉林祥雲”平臺,完善吉林省“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持續推進與各部門監管系統對接聯通,逐步實現監管數據自動採集、匯聚和推送,為風險預警、信用監管、投訴舉報等功能提供有力數據支撐,逐步實現從構架建設向推廣使用轉型。(省市場監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政數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三、深入推進“十大行動”

(十)開展風險評估和標準制定專項行動。修訂完善省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並組織實施有效監測,及時彙總、分析、共享和報送風險監測數據。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分析,深入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加大風險監測結果分析和通報會商力度。積極推進地方特色食品的標準制修訂,加強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鼓勵企業制定並執行嚴於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企業標準。加強營養標籤標準的實施和監督,積極推動合理膳食行動。

(省衛生健康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市場監管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長春海關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開展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淨化行動。著力提升源頭治理成效,抓好農藥減量增效、水產養殖用藥減量和畜禽抗菌藥治理。嚴格規範農藥生產許可審查,落實農藥生產經營管理檢查,做好農藥科學使用指導服務。深入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工作。針對重點行業做好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紮實有效開展耕地土壤環境治理。深化耕地質量類別劃分工作,積極推動測土配方施肥、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等項目落實,畜禽糞便養分還田率達60%以上,主要糧食作物化肥利用率達40%以上。嚴格落實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年底獸藥殘留合格率達99%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畜牧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開展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提升行動。推動飛鶴(吉林)乳品有限公司日處理500噸鮮奶深加工項目建成投產。組織開展全省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體系檢查,推動企業全面實施良好生產規範、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並有效運行,企業自查報告率達到100%。組織開展2020年生鮮乳專項整治和全省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加強奶源基地建設,支持家庭牧場建設。嚴格按照海關總署要求,加強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管。

(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廳、省畜牧局、長春海關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嚴格校園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落實校長(園長)、家長陪餐制和學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指導督促學校食堂、供餐單位建立並完善追溯體系,主動公示食品原料來源及加工過程,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採購。大力推進 “互聯網+食品”監管,大幅度提高大中城市學校食堂“明廚亮灶”覆蓋率。鼓勵學校食堂實行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建立家長委員會代表參與學校食品安全監督機制。全面排查整治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開展春秋兩季校園及為學生配餐單位食品安全檢查。遇有食品安全事件,及時進行現場衛生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做好有關情況的通報。(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廳、省衛生健康委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十四)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繼續開展全省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山寨假冒、虛假標識、以次充好、“三無”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農村食品來源合法、渠道清晰、質量可靠,不斷健全農村食品治理體系。堅決取締“黑工廠”“黑窩點”和“黑作坊”。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全面清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推進農村食品經營店規範化建設試點,進一步規範農村食品流通供應體系。開展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規範管理工作,批發市場落實檢查制度年底達100%。構建縣、鄉、村三級農村電子商務多功能體系,指導督促20個縣市完成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項目建設。

(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市場監管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供銷社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開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原料控制、環境衛生、清洗消毒等各項制度規範。推進實施餐飲服務風險量化分級管理,推廣“明廚亮灶”建設,開展 A級店“尋找笑臉就餐”評選活動。加強網絡餐飲監管,落實網絡訂餐平臺責任,督促線上線下餐飲同標同質。鼓勵餐飲服務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中央廚房,提高快餐、團餐等大眾餐飲標準化水平。加大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大型餐飲單位、旅遊景區及其周邊網絡訂餐等重點部位、重點時節的監管力度,嚴防發生重大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強化學校、養老機構、醫院和工地食堂、民航、鐵路食品安全管理,落實食品運輸在途監督管理責任,對轄區機場、航空公司冷鏈運輸進行嚴格監管,加強飛機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加大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進行衛生監督管理,嚴防嚴控餐飲具問題隱患。指導長春市、延吉市做好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終期驗收準備工作。加強清真食品管理,規範清真食品市場,持續開展全省清真食品監管檢查,妥善處理因假冒清真食品引發的不穩定因素。

(省市場監管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民政廳、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民委、民航吉林監管局、沈鐵駐長辦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十六)開展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持續開展“保健”市場整治行動和回頭看,嚴厲查處各種非法銷售行為,重點打擊欺詐和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傳銷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違法案件查辦和曝光力度,在摧毀犯罪網絡和犯罪鏈條重要節點上持續發力。對保健食品廣告開展重點監測和專項監測,對發佈虛假、違法廣告進行重點打擊。開展廣播電視保健品廣告專項整治行動。加強保健食品標籤、說明書以及宣傳材料中有關功能宣傳的監管。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督檢查力度,確保企業生產行為規範、產品功能聲稱真實、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持續開展“特食專家吉林行”活動。繼續開展以識騙、防騙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省市場監管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民政廳、省委宣傳部、省廣播電視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十七)開展“優質糧食工程”行動。完善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方案,推進“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推進“吉林省優質糧食工程”糧食質檢體系建設。分兩批在29個市縣建設170個糧食產後服務中心,實現糧食產後服務體系產糧大縣全覆蓋。積極推廣吉林大米質量安全可追溯系統平臺應用。完善糧食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強化監測結果運用,力爭產糧大縣糧油優質品率提高30%以上。加強糧食質量監督檢查,督促糧食企業嚴守收儲和出庫關。(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十八)開展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不斷完善進口食品追溯體系,確保進口食品質量安全可控、可追溯。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口岸、內陸一條線的戰場,對走私食品犯罪堅持打源頭、端窩點、斷網絡、斬鏈條,集中力量破案攻堅,徹底剷除走私網絡根源。嚴厲打擊食品走私違法行為,以嬰幼兒乳品、走私肉製品為重點,嚴查嚴處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守護進口食品安全。(長春海關牽頭,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廳、省畜牧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配合)

(十九)開展“雙安雙創”示範引領行動。指導長春市、延邊州試點單位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做好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相關工作。加大宣傳力度,藉助社會各方力量,鼓勵廣泛參與創建活動,提高群眾滿意度、知曉率和支持率。開展省級食品安全示範縣(園區)提升建設行動,以“數字食安”建設為抓手,推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整體躍升。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行動,充分發揮典型引領、示範輻射帶動作用,加強調研督導和宣傳培訓,著力打造“標準化生產、全程監管、監管體系建設和社會共治”的示範樣板縣市。

(省市場監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四、提升監管能力

(二十)強化應急處置。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針對食用農產品、畜牧產品、校園食品安全、食品生產經營等不同環節,細化專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預警監測、組織指揮、應急保障、信息報告制度和工作體系,提升應急響應、現場處置、醫療救治能力。指導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屬地責任,強化應急能力建設,加強協調聯動,有效預防、積極應對處置食品安全事故。開展食品安全應急培訓和演練,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針對問題多發地區和重點品種,及時排查風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處置,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省市場監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衛生健康委等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二十一)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加快實現市場監管系統基層建設標準化,啟動“基層能力建設提升年”活動,加大基層分局(站、所)建設投入。重點推進基層一線監管執法裝備提質升級,改善基層軟硬件條件。構建網格化監管體系,發揮好基層監管前哨作用,把食品安全監管的關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合理配備監管協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崗、定員、定責”,解決“最後一公里”問題。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基層能力建設。強化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站標準化建設,依託村兩委推動建立村級宣傳員、信息員隊伍,為基層監管提供技術支撐。

(省市場監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林草局、省公安廳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提升隊伍業務能力。加大幹部教育培訓和人才培養力度,落實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培訓三年規劃,實行基層分局所業務骨幹培訓全覆蓋。強化基層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依法監管能力和從業人員守法觀念,加強食品檢查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提高檢查人員專業技能。指導市、縣兩級公安機關警務機構改革,理順食品安全犯罪偵查職能,加強專業隊建設,優化警務資源配置。(省市場監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林草局、省公安廳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加強經費保障。強化財政經費保障,將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財政年度預算,持續做好食品和農產品安全監管經費保障,做好食品安全重點任務資金保障。加強監管部門依法履職經費保障,指導相關部門實行資金績效管理,加強依法履職使用經費監管,督促各地用好食品安全相關經費,提升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水平。

(省財政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林草局、省公安廳等單位按職責分工配合)

五、加強社會共治

(二十四)注重輿情引導。實施全天候輿情監測,對重點輿情快速反應、持續跟蹤、全面研判、積極引導。及時抓取涉及校園食品、農村食品、肉製品、嬰幼兒食品安全等影響較大的輿情線索,加強協調配合快速處置,加大對涉及食品安全網絡謠言發佈者的打擊力度,避免社會恐慌。加大曝光力度,正確引導警示,加強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情報信息推送、預警監測,做好輿情監測、報告(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工作。加強與主流媒體及相關闢謠機構的合作,及時識別並快速破除謠言,強化輿情監測,主動發聲,回應社會關切。(省市場監管廳、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委網信辦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二十五)加強科普宣傳。用好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發佈平臺,針對重大政策措施出臺,及時開展政策宣傳解讀,提升政策傳播實效。以“食品安全宣傳月”“放心消費在吉林”“3·15消費者權益日”等主題活動為載體,開展普及常識和普法宣傳活動,提高公眾食品安全科學素養。加強普法責任制工作的督導檢查,深入基層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持續開展保健食品 “五進”科普宣傳活動。深入開展校園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建立常態化科普宣傳機制,充分利用融媒體平臺,宣傳普及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政策和消費知識,提升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意識,提高消費者質量安全科學認知水平,引導放心消費。

(省市場監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省委宣傳部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二十六)鼓勵社會監督。強化社會共治,著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探索構建“放心消費在吉林”、12315行政執法、網絡監管維權、消費環境綜合評估、社會監督為一體的多元共治體系。持續健全消費環境評價體系,全面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普法宣傳和“3.15”系列活動,發佈年度消費環境指數研究報告。拓展12315線上線下消費維權網絡,24小時暢通接受社會監督,消費投訴舉報辦結率達到100%,依法依規發放舉報獎勵。積極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協會學會等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監督,形成社會共治新格局。(省市場監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教育廳、省委宣傳部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二十七)推進聯合懲戒。依託“吉林祥雲”大數據平臺,推動政府部門開展聯合懲戒。建立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開發“互聯網+監管”風險預警系統,推行基於信用分類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提高抽查檢查準確度。建立農產品生產者經營者誠信檔案,加強信用管理。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設,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誠信責任,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信用環境。

(省市場監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財政廳、省政數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六、服務產業發展

(二十八)優化服務方式。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企業註銷“一網服務”,實現“一網通辦”,壓縮企業開辦時間至2天以內。貫徹落實新修訂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推動食品生產許可審批權限由市級向縣區下放等改革措施,推進許可全程網上辦理。推行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電子證書管理試點工作。對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企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激發食品產業發展活力。建立包容審慎執法機制,對食品相關中小企業的非主觀故意、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首次輕微違法行為,採取先行告誡說理、責令限期改正等措施,指導企業自覺糾正,審慎行使行政處罰權,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按照規定視情形,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省市場監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二十九)助推品牌創新。充分發揮質量強省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作用,協同推進質量強省戰略實施。以有機產品認證示範區為抓手,探索建立區域認證聯盟,推進區域特色農產品品牌建設。出臺《吉林省品牌提升計劃》,助力吉林品牌升級,助推品牌強省。加大穩增長力度,繼續推進吉林梅花300萬噸玉米等項目建設,推動建立我省溯源食品工業互聯網平臺。實現 “從農田到餐桌”全流程數據追溯,全面推進食品產業轉型升級。建立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信息平臺,對發展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給予政策支持,實施農業品牌提升行動,建立吉林農業品牌名錄,形成區域公共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體系,推進農業品牌規範有序發展。在全省範圍內建設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持續推廣“拱e拱”畜產品質量安全公共品牌,拓展電商合作渠道。

(省市場監管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省商務廳、省供銷社等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部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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