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臉的兒媳、混蛋兒子、還有無家可歸的父母

《安家》:父母用一輩子神池儉用的血汗錢,給兒子全款買了婚房,房本上卻寫上了兒媳婦的名字。婆婆想去照顧兒媳婦,兒媳婦卻給臉色看,兒子還把兩位老人趕了出來。丈母孃一分錢沒出,卻住了進去。

生活中確實存在這樣的事情。真的是娶了媳婦,忘了爹孃。父母用一輩子的積蓄,給兒子兒媳買了房子,如今沒了利用價值,就被趕出來了。

為這樣的兒子去付出,也是一種自作自受。一個能把父母給趕出來的混蛋兒子,竟然還能娶到老婆。

這樣的一個混蛋兒子,一方面能把自己父母趕出家,一方面卻怕老婆。

應該用什麼標準,來評價這種人?

不要臉的兒媳、混蛋兒子、還有無家可歸的父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