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用大半生積蓄給我全款購置了一套房產,現在面臨結婚,女方要求填上她的名字,我不想填怎麼辦?

陶海亮


如果你真的喜歡她,那就寫吧,滿足她的安全與貪慾,不然,這婚結的也彆扭,但你必須留一手,和律師溝通一下,保留你父母支付全款的證明,再寫一份向你父母借款的合同,合同約定離婚即返還父母房產,去證處公證,當然這一切都是你和父母、律師悄悄的來完成。這不是你陰險狡詐,是女方先有打算,你來應對,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和你一起白頭到老全是你倆的,一起過不長離婚,房產父母的。


World不過如此


婚前財產寫名字也不屬共同財產,除非你自願分割。


何安華168


這個問題想說說自己的看法,我認為不應該加。第一如果她真愛你她不會有這樣的無理要求,如果她父母也是個明白事理的人也不會讓她姑娘提這樣的要求,第二如果是你自己掙的錢買的這個房子你隨便加。這是你父母說不好聽的可能一輩子的心血,我感覺你不應該冒這個險,不應該讓父母為你的未來在超心,我們沒有壞誰的心,但是我們得有防人之心。你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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