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不太明白對和錯的界限、好與壞的界限,一個人是為了活而活還是為了別的?

donglei1097


看了提問,這個應該是兩個問題。

第一個“對和錯的界限”,這個世界從來就不是非黑即白的,每個人都是一個多面性的存在,比如,一個固執的人,家人覺得他脾氣差不好相處,而工作中,固執的人著重於自己的看法,堅持自己的良好的做事和原則,即使在領導的錯誤指令和客戶的賄賂行為下,仍經受誘惑堅持自己原則不動搖,這個我們能說這個人就是個壞人麼?所以,無論是看人看事,要清楚自己看重什麼,在看重的這個方面,去做出判斷,而不是僅僅依據對和錯對整個人做出判斷。

第二個“活著的意義”,這個要說清楚是很難的,這個意義是自己給自己定義的,比如像你說的,為了活而活著也是一種意義,有些為了孩子,為了家庭而活也是一種意義,還有些為了自己而活著, 同樣是有意義的。所以這個是沒有標準答案的,給自己定義好一個活著的意義,比如活著就是想多在人間經歷些美好,是想看看廣袤世界下多種風景,是想體驗人間的親情與溫暖,也是想看著子孫滿堂兒女幸福等等等等,意義從來不是隻有一個,就算為了那一口美酒,那一個愛的人,都是人生的意義所在。


向陽而上223


北京心之愛心理諮詢工作室 袁寒柏:

(1)世界上沒有明確的對錯與好壞,人的天性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從而對他人與自己的差異容易產生好惡和對錯判斷。所以如果一個人永遠感到自己是對的,且永遠不能跳出自己的框架體驗他人,那他就可能錯了。一個總是認為自己是受害者,那麼他也錯了,因為他有個潛意識信念,希望他人和自己想的完全一樣,否則就感到受到傷害。

(2)檢驗是非對錯還有個標準,那就是,他的行為是以人性的需求,包括自己和他人的需求為出發點的,那就是:自尊和自由。就是說,他對自己的言行是否考慮到,對他人的自尊和自由造成制約和傷害,如果是他就可能錯了。

(3)你的最後一問是關於人生意義的詢問,世界本沒有意義,這個意義要你去尋找,這是任何人都不能給你去定義的。建議你閱讀一些存在主義的書籍。


心之愛心理諮詢


沒有規矩 ,不成方圓。國如此,因此便有了法律。對與錯之間,除了法律制約,更多的對普通老百姓來說應該是道德的約束。這個要涉及到每個人的家教,文化,以及成長。無論哪個層面來說更多的是自己的底線,原則,和約束。對於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來說,人生就是為了活而活,不斷的輪迴,從出生,成長,結婚,生子,一輩一輩的人週而復始的不斷接力,所以才能使我們國家不斷的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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