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子真大!這也敢偽造?

近日,大理市消防救援大隊聯合市公安局紫雲派出所依法查處了一起偽造、變造國家機關的公文、印章案件。

4月10日,大理市一新開酒吧負責人張某某帶著相關登記備案手續來到派出所辦理時,認真細緻的民警對相關證件進行核實,發現其提供的消防證件上文書的字號和文書的落款日期嚴重不符。

膽子真大!這也敢偽造?

發現問題後,民警向大理市消防救援大隊進一步核實相關情況,經大隊現場核實,該酒吧於去年12月份到大隊申報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大隊消防監督員對該場所進行檢查後,發現該場所消防安全條件不符合相關要求,12月28日大隊對該場所下發了《不同意投入使用、營業決定書》,要求其整改後再進行申報。

膽子真大!這也敢偽造?

然而酒吧負責人向紫雲派出所提供的消防合格證版式、文書格式、公章都是錯的。經調查,該酒吧負責人張某某急於營業,不願進行消防整改,便自作聰明偽造了消防合格文書,並私自刻制消防大隊公章進行加蓋,以逃避公安機關檢查,企圖矇混過關。

目前,該酒吧負責人張某某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普法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消防部門提醒廣大市民

偽造文書後果嚴重

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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