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論壇的時候,看到黃奕的一段採訪,她說她願意重新跟自己去和解。
本以為她在娛樂圈摸爬滾打的,早已看淡了曾經經歷的那些事。
沒想到她在43歲,才開始決定要看開啊。
那她經歷了什麼呢?
這就不得不從她的原生家庭說起了。
小時候父母離異,自己由爺爺奶奶帶大,而那一代人的教育方式就是非打即罵。
她說“沒有人讓她感受過被愛,也沒有人教她如何愛人”。
那她因為原生家庭,處事方式受到了怎樣的影響呢?
第一次婚姻,41天閃婚富商姜凱。
後來因為圈內另一位女明星插足,她的這段婚姻以離婚收場。
黃奕對這段婚姻的形容是”為結婚而結婚“。
第二次跟黃毅清,他們是先意外有了孩子,才匆忙決定結婚。
黃奕形容為“為孩子而結婚”。
且不說每次結婚,有沒有為自己為愛情的成分,單就跟黃毅清的這段來說,應該是她最難堪的一段經歷了吧。
女演員最美好的那幾年,她陷入了離婚、醜聞、糾紛、互潑髒水的泥潭裡。
最開始呢,她和黃毅清圍繞著一張照片,開始網上辯論,到底有沒有家暴。
黃毅清呢,先是技術分析了一波黃奕的傷是玻尿酸偽造的,保證書也是偽造的,連帶報警記錄等等都是偽造的......
然後反手就爆了段視頻,說黃奕在香港密會富商,自己往自己頭上堆lv帽子。
後來黃奕忍無可忍,2017年的時候把黃毅清送進了法院,也贏得了勝訴。
單看黃奕在庭審現場說的那番話,就能感受到她的憤怒。
那黃毅清說了什麼話呢?
他在“積極爭取女兒撫養權”的過程,說黃奕結婚再懷孕,不讓他見孩子什麼的。
不過這隻算“灑灑水”的程度了。
最沒下限的操作是,他居然不惜把自己女兒拉下水,公開說自己女兒遭到黃奕新男友的X侵......
且不說如果有證據,黃毅清為什麼不直接提交法院?
單單是在公眾面前曝光自己未成年女兒這種事,卻不為他伸張正義,只為和在與女兒媽媽的網絡互懟過程中贏得輿論主導權的行為,就已經很垃圾了。
黃奕說那時候,她不敢上網,不敢看手機,甚至不敢跟朋友們聯絡,整日整夜失眠掉頭髮。
沒有家人可以依靠,朋友也不敢聯絡。
雖然不知道她當時怎麼走出來的,但一定很難很難吧。
其實看到黃奕說決定重新跟自己和解的時候,真的挺讓人感動的。因為她終於可以正視自己人生中曾經犯過的錯誤,用成年後的理性思考,去撫慰那個缺愛的童年了。
希望她可以早點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