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辯律師欣賞什麼樣的公訴人

法庭如戰場,公訴人和辯護律師就像《亮劍》裡的李雲龍和楚雲飛,他們各為其主努力拼殺,又互相欣賞、學習和借鑑,他們互相欣賞的是對方的勇士精神和非凡才華。


我做刑辯律師已經二十年,遇到過各式各樣的公訴人,對公訴人工作可謂“瞭解”。公訴人一般是由檢察官隊伍中業務能力相對較強的人員擔任,公訴人在總體上是值得辯護律師學習和尊重的。筆者想通過本文,以法庭內外為視角,談談刑辯律師欣賞什麼樣的公訴人。


  一、公訴人要具有淵博的法律知識,說理而不落俗套。


  法庭上既要有法言法語,還要有智慧,尤其是對擔負追訴犯罪責任的公訴人,這一點尤為重要,因為他代表的是國家。辯護律師雖然在法庭上會竭盡全力幫助被告人“開罪”,但是目標仍然是維護法律的尊嚴,追求的是公平正義。所以,公訴人法言法語中彰顯的智慧光芒永遠是辯護律師所崇敬的。


  二、公訴人要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崇尚敬業精神。


  雖然辯護律師的職責就是為被告人辯護,卻並不希望看到公訴人放棄自己的職守。辯護律師更加希望公訴人能夠堅守職責,具有紮實的法律功底,精心準備好每個公訴案件。我之所以選擇刑事辯護作為自己的專業領域,就是因為我認為,刑事案件最富有挑戰性。面對專業嫻熟的公訴人,我期待著會出現高水平的對抗,妙語連珠中體現出法治精神。因為擔負著維護被告人的自由乃至生命的權利的責任,辯護律師會有一種神聖的使命感,如果遇到的“法庭對手”是一位執著而認真的公訴人,雙方激烈的對抗會更加有利於事實真相的查明。


  三、公訴人要能夠認真對待辯護意見,尊重律師工作。


有控訴就應當有辯護。如果沒有辯護律師,公訴人指控的公正價值就無法充分體現。正是公訴與辯護的共存,才實現了彼此的價值。律師參與刑事訴訟,是控辯平衡的需要,直接關係到控辯式庭審方式改革的成敗,關係到公正審判的實現程度,以及法律能否得到正確地貫徹執行。儘管法庭之上,控辯雙方是“對抗者”,但從法治整體上講,公訴人應當積極推動辯護制度的完善,推動被告人獲得律師幫助權利的實現,這是控辯式庭審方式得以有效運作的重要基礎,是提高公訴質量的需要,也是訴訟公正的內在要求。


刑辯律師欣賞什麼樣的公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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