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名师牌,借名校东风!河北一中学侵权被判赔20万元

“李金池先生亲临大名高端办学”“各学科带头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由石家庄精英中学选派”......2018年,河北大名金池中学的一系列宣传产生争议。2020年4月2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这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

打名师牌,借名校东风!河北一中学侵权被判赔20万元


(网络资料图片)

“河北大名金池中学的广告牌中显示有李金池先生亲临大名高端办学”、“河北大名金池中学由李金池先生亲派执行校长、亲派管理团队,各学科带头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均由石家庄精英中学选派,初中部、高中部的所有老师均在石家庄精英中学培训”……

2018年6月9日,经石家庄精英中学申请,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委派工作人员于当日上午11:40至12:10分,分别对大名县金池中学的招生信息展架、中学外墙围栏悬挂的宣传展牌,以及大名县大名府路与平安街交叉处的广告牌进行拍照取证。

因为招生范围可能存在交叉,且李金池曾任石家庄精英中学校长,随后,石家庄精英中学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河北大名金池中学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打名师牌,借名校东风!河北一中学侵权被判赔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当事人双方作为民办教育机构,业务范围均包括全日制初中,石家庄精英中学有权经有关国家教育部门的批准在异地招生,双方在招生上存在交叉的可能,因此,本案双方当事人存在竞争关系。

此外,大名县金池中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校址设置的信息展架和宣传展牌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大名县金池中学的虚假宣传行为给石家庄精英中学的办学权益造成了实际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大名县金池中学立即停止使用与石家庄精英中学及其师资相关的宣传内容,销毁相关侵权宣传资料并赔偿石家庄精英中学20万元(含合理开支)。

省法院民三庭庭长宋晓玉表示,本案中大名县金池中学在招生宣传中,虚假陈述了石家庄精英中学的前校长李金池与大名县金池中学的关系,该虚假陈述欺骗且容易误导广大学生家长,构成我国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承担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来源: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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