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检察:一男子酒后无证驾驶,以身试法被拘役两个月

渭城检察:一男子酒后无证驾驶,以身试法被拘役两个月

酒后驾驶车辆事故频发,但不少人还是铤而走险,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近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二部办理了一起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案件,以赵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简介:2019年11月15日21时许,赵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李家寨村存到由西向东行驶至迎宾大道交叉口右转驶入迎宾大道时,与沿迎宾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此的袁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赵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袁某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经查,赵某不但是酒后驾车,而且是无证驾驶。被西咸新区公安局秦汉新城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金。

赵某明知其在未取得驾驶证情况下无视交通规则,罔顾法律法规,最终引来牢狱之灾。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件后,以被告人赵某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在此提醒:酒后无证驾驶“成本”大,不仅经济上将受到重罚的同时还将面临牢狱之灾,更是对自己、家人和他人都是极其不负责的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容情!希望各位驾驶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勿藐视法律,以身试法!(刑事检察二部 吴萌 周丹丹)

责编:李朋

值班主任: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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