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小鶴玲
這個題目有點大,每代人從幾千年前開始說?還是包括外國人?還是男人的愛情觀?女人的愛情觀?我試著說說中國城市女性,這100年愛情觀有哪些明顯的不同吧。
100年前的1920年,這一年,已婚23歲的徐志摩開始追求16歲的姑娘林徽因,妻子張幼儀20歲已經有一個兒子3歲,陸小曼17歲,正在北京聖心學堂讀書,這一年被顧維鈞給的一個指標,學校推薦陸小曼進了外交部。
張幼儀的愛情觀是遵守婚姻的責任,老公愛不愛自己,自己都要一生遵守孃家父母和哥哥的訓誨,在婆家,每天早起五點鐘,就給婆婆平安,晚上幾乎每天晚睡,守門,等著在鎮上風流的公公回家,有時候甚至是2到3點鐘。
張幼儀是為徐志摩家付出最多的女子,和徐志摩離婚後,婆婆公公也只認她是兒媳,其他人都是妾。遺產都留給了張幼儀和她的兒子。
張幼儀在20歲之前,零零星星讀過幾年書,她很渴望讀書,不怕吃苦。12歲就訂婚,15歲結婚,22歲離婚。她是舊時代女子的典型代表,女子無才便是德,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只有順從的份。
林徽因的媽媽是父親的妾,父親不愛母親,父親是國家的重要官員,在官場失利時,有錢有閒有眼光,帶著女兒林徽因,到歐洲10幾個國家遊歷一年多,她既渴望純粹的愛情,又渴望自己不像自己的媽媽做妾,一定要是正室,還要施展自己的才華。
這一年,同在國外的徐志摩和林徽因,彼此都是怦然心動的,互相有很多書信往來。但林徽因保持理智,要徐志摩離婚,才能繼續和她戀愛。這是徐志摩對張幼儀,逼著離婚的原因。
徐志摩後來離婚了,林徽因也很決絕地和徐志摩分手,是她不想在做妾的陰影裡。第二是她發現徐志摩對於張幼儀太無情,她看到自己也有可能這樣被對待。
1920年,正是林徽因和徐志摩熱戀的開始年。她成了徐志摩求之不得,永遠最美的人間四月天。
1920的陸小曼,名滿京城,古老的北京,因著林徽因的每一次出席,被攪動得春意盎然。特別是她在舞會上,陸小曼是一個很有天分,又很果敢沉穩的人,無懼。她是三個女性中,原生家庭最好的一位。
這一年的她,總是被幾十個男生前呼後擁,她都懶得理。她這一年開始,在外交部施展了她無以倫比的外交才能。
陸後來是徐志摩的第二任妻子,他們兩人情趣相投,是浪漫的生活伴侶。
她們三個人都是有錢人家的城市女子,她們的愛情觀可以局部代表100年前。那時女人被納妾是正常,女子無才便是德是正常的,極少數像林徽因、陸小曼這樣新思想、新眼界的女子也開始在上層社會有。
解放初期直到改革開放,中國城市女性的愛情觀,和100年的有變化了,選擇50年前的191970年,女子已經不允許成為妾,都是一夫一妻制,城市女子開始普遍教育,私立學校還沒有建立,性自由還沒有開始,錢還沒有像今天這樣被崇拜。
1970年,文革之中,已經獨立的城市女性都受教育、都有工作、都自由戀愛,戀愛時要政治上乾淨的,軍人和工人階級有地位,還沒有恢復高考,即上大學的大門還沒有打開,除了少數下鄉,被推薦上工農兵大學,絕大多數城市女性,只求本城裡一份穩定的工作,那時候的好工作是大國企,還沒有外企,私企還是見不得人的少數,還沒有出國的,還沒有電視冰箱,出行自行車、公共汽車。
每家都有幾個孩子,日常生活中還需要供給制,需要糧票、布票。還在天天讀毛選,開批鬥會。
人們的思想比較統一,衣服上也沒有多大差別。髮型上也沒有什麼差別,女子還不興化妝。即1970年的女性,儘量在抹去女性化,中性化多。
改革開放後,也有42年,42年之間有兩代人,這兩代人裡,愛情觀的變化,在大數據上,還是很明顯的:初次結婚的年齡,越來越大;離婚率越來越高;婚前性行為越來越平常,孩子從生一個,變成生2個。
伴侶越來越難終生只一人,特別是性行為,很難只在新婚之夜,且只有一人。
城市女性現在選伴侶,金錢變得很重要,懂自己變得重要,女性的經濟獨立,讓女性在婚姻的存續上,不再願意保留有名無實的外殼,更注重感覺。女性情感受傷的機會,也在明顯增加,女性的焦慮感也在明顯增加。
離婚率的增加,讓城市女性單獨一個人撫養孩子,在增加。
女性在自由和責任之間,100年裡,同時在增加哦,是嗎?你願意生活在100年前?還是50年前?還是現在?
小鎮考試女孩
在五十,六十年屬於包辦婚姻,媒婆之言,父母做主。所以現如今的愛情觀跟以前大大完全不一樣,自由戀愛,男女平等。這完說明了每代人的愛情觀都是不同的,各代各代時代的背景吧!我可能說的不完全請大家見諒。謝謝!
全利53
對的,長江後浪追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後代的思想價值觀,愛情觀都是不同的,自然法則,人在進步。